| 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33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违法广告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09 | 发布日期:2017-11-1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