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7-00093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16 | 发布日期:2017-11-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10月24日,对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隶属新密市人民政府,法人代表梁松臣,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和全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交易、租赁等工作。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单位编制244人,实有244人(财政全供27人,自收自支217人)。单位内设有党政办公室、财务人事科、房产办事大厅、市场管理科、交易管理科、房屋租赁管理科、住房保障科等30个科室,下属二级机构新密市发展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新密市房源地产评估咨询公司。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2015至2016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存在有廉租房补贴发放不及时、无预算列支有关费用、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未与下属企业彻底脱钩、违规开户且未按照售房单位按幢设分账、利息收入未纳入单位账内核算、未收取公有房屋租赁费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廉租房补贴发放不及时87,003.00元
2.无预算列支有关费用637,048.00元
3.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505,425.00元
4.未与下属企业彻底脱钩
5.违规开户且未按照售房单位按幢设分账
6.利息收入未纳入单位账内核算1,865,037.50元
7.未收取公有房屋租赁费
8.其他情况
经抽查,该单位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应进一步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及时发放廉租房补贴、按照规定实行政企分开、及时收取公有房租赁费;应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法,按规定的支出范围列支有关费用;应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规范票据支出、各项收入纳入账内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