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7-00078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05 | 发布日期:2017-1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水务局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新密市2017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1月28日,对新密市水务局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水务局隶属新密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正科级规格,法人代表徐绍敏。主要担负全市水利规划和计划编制及实施、水利科技、防汛抗旱、水资源统一管理、水土保持监督及水土流失防治、水库河道灌区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移民后期扶持、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职责。截止2016年12月底,编制188人,实有372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全供104人,事业差补112人,经费自理144人。单位内设有办公室、水务综合科、水政水资源科、纪检监察室、建设管理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财审科等8个科室。下设二级机构12个,分别是供水节水技术服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李湾水库灌区管理处、五星水库管理处、农田水利工作站、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水利工程管理站、河道管理处、东方红灌区水库管理处、基层水利服务中心、南水北调办公室、钻井队。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水务局2015至2016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规合法。但存在有无公函接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他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往来账款长期挂账、违规支付车辆租赁费、 应收回未收回专项资金结余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公函接待25,462.00元
2.未使用公务卡结算26,082.88元
3.其他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45.00元
4.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63,630.00元
5.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220,000.00元
6.往来账款长期挂账
7.违规支付车辆租赁费58,500.00元
8.应收回未收回专项资金结余120,000.00元
9.正版办公软件使用情况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水务局今后加强公务接待的自律意识,切实做到按有关规定进行接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应按照《新密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公务卡结算;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避免不合规发票入账;应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做到按规定上缴或结转使用,避免专项资金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