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3879590/2017-001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安办〔2017〕91号 | 成文日期:2017-11-29 | 发布日期:2017-12-0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郑安委办〔2017〕99号文件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49号文件
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49号文件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紧盯要害、根除顽疾,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49号文件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