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整改报告

索 引 号:005307386/2018-000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11发布日期:2017-12-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整改报告

 

新密农〔2017〕59号

 

关于《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核实整改郑州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整改报告

 

新密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领导小组关于核实整改郑州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法政【2017】8号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就《通知》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如下整改:

一、整改内容

1、关于立案登记表未显示当事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作标准,立案登记表中当事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已补充完整。

2、关于未指定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立案审批表执法机构意见中,执法机构负责人已指定该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

3、关于没收和罚款等数额计算有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吕遂杰案件没收和罚款数额计算有误,该款项已在当时上缴财政,无法整改。在以后案件整理中将严格按照《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核准没收和罚款数额,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关于行政处罚决定告知诉讼期限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已将诉讼期限三十天整改为诉讼期限六个月。

5、关于取证材料不完整,未调取该企业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已重新收集证据,调取该企业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下步打算

1、加强学习和培训,结合农委的工作实际,组织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等内容,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2、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通过对依法行政的考核,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和行为,坚持高质量、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着力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和办案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3、加强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一事一卷,专人保管,切实做到立案、处罚规范化管理。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