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254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粮食/业务信息/粮食产业化经营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农业,粮食
文    号:新密政文〔2017〕274号成文日期:2017-12-11发布日期:2017-12-2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1日

 

新密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后,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收储将逐步淡出,收购主要靠各类市场主体,价格由市场决定,农民直接面对市场,对粮食产后服务的需求将更加趋于普遍化、多样化、精细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形势紧迫、刻不容缓。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和《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粮文〔2017〕20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售粮、清理、烘干等环节中的需求,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现有资源,建立专业化、经营性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到“十三五”末,建成5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市东南西北中全方位覆盖。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能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形成专业化服务能力。

(一)粮食收购能力显著增强。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增仓扩容,增强粮食收购收储能力,切实解决企业储粮难和农民买粮难问题。

(二)市场议价能力明显增强。建成产后服务中心通过向农民提供保管等服务,为农民适时适市适价卖粮创造条件,增强议价能力。产后服务中心还能及时向农民传递市场信息,疏通交易渠道,帮助农民卖出好价。

(三)粮食优质优价得以有效保障。产后服务中心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清理、干燥、分类等服务,大幅度提高粮食保质能力。按市场需求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有效保障粮食质量,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创造条件,通过市场带动农民增收。

(四)储粮损失大幅降低。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使农民手中收获的粮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大幅降低农民储粮损失率。

(五)专业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通过整合产后服务资源,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提升农民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农民第三产业发展,提高服务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

二、主要内容

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主要以整合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为重点,在保证必要的服务功能前提下,结合实际需要,选择确定建设内容,改造、提升功能,发挥技术、人才等优势。鼓励收储企业和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发展订单粮食、主食加工、电子商务等业务,建立为粮农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备,提升产后服务中心为民服务能力。坚持为种粮农民提供服务,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诚信高效”的运行机制,构建统一规范、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内容的区域性粮食产后服务网络,为农户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服务,打造区域公共服务品牌。

建设内容包括:

(一)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对1980年以前建设的“老旧仓房”进行原址改造,建设与仓储配套的道路、地坪。配置接受、发送、输送、装卸、通风设备、粮情检测设备等。

(二)粮食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粮食质量常规检验仪器设备,包括水分、容重等快速检测设备。

(三)放心粮油便民店(超市)。依托粮库建设放心粮油店,还可以将服务范围扩展到提供市场信息、种子、化肥等和融资、担保服务,发展“粮食银行”,推广订单农业等业务。

(四)基本建设内容

1.一类中心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对老旧仓房原址改造(包括建设仓房周围道路地坪等基础设施,配置相应的环流熏蒸、智能通风及多功能粮情检测系统等);改造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放心粮油便民店(超市);选择配置清理设备、输送设备;配备快速检化验或常规检化验设备。

2.二类中心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对老旧仓房原址改造(包括建设仓房周围道路地坪等基础设施,配置相应的环流熏蒸、智能通风及多功能粮情检测系统等);改造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放心粮油便民店(超市);选择配置清理设备、输送设备;配备快速检化验或常规检化验设备。

3.三类中心建设。选择购置清理、输送设备;配置快速检化验或常规检化验设备;粮食银行、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放心粮油便民店建设等。

产后服务中心的布局根据粮食生产的集中度、粮食产量和服务功能的辐射半径,合理确定其建设规模、数量,并根据需要购置设施设备,每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实现粮食收储、清理、烘干等功能,年服务能力不低于3万吨。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原则上不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充分利用现有粮库空余用地。

4.2017年—2018年度建设目标

2017年—2018年度建成1个一类中心,即新密市粮食局白寨粮食管理所老旧仓房改造10000吨仓容项目;1个三类中心,即新密市粮食局白寨粮食管理所岳村放心粮油便民超市。

(五)投资标准与资金管理

1.投资限额。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额度,单个一类中心项目总投资不超过600万元,单个二类中心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三类中心项目总投资不超过60万元。

2.资金来源。一类中心建设使用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不超过360万元,二类中心建设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不超过180万元,三类中心建设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不超过36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3.资金管理。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企业须将补助资金连同当地配套资金一起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作他用。

三、项目招标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市粮食局、财政局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郑州市粮食局、财政局的指导下,按照法定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项目中标企业和监理单位。

四、项目实施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单位与监理、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监理、建设合同后,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新密市粮食局、新密市财政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后,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建设合同签订后,项目单位与项目监理、项目中标单位要协同配合,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保质保量的完工。

五、项目验收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全部完工后,市政府成立由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按照上级出台的有关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政府统筹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对粮食产后服务体系资金、项目的管理、考核制度。市粮食局、财政局要联合成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重大事项,指导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市粮食局、财政局结合全市粮食行业实际,科学制定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年度计划,规范编制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管理、申报、评审、招标、验收、绩效评价等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合理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统筹推进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坚持需求导向、为农民服务,面向基层、近民利民,对总体建设规模、功能设计、点位分布等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根据粮食生产的集中度、粮食产量和服务辐射半径合理确定项目点和数量。

(三)明确分工,加强考核。市粮食局和市财政局要加强对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确保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市粮食局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建设进度;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市粮食局和财政局要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过程审计;要建立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将项目名称、实施内容、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及中标单位、监理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举报电话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或公示,主动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要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细化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实行专项督导,严格监管项目质量、进度和建设内容,建立绩效追踪问责、全程监管制度,做到干成事、不出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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