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74936/2018-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承诺事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04 | 发布日期:2018-01-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
二、着装端庄,佩证上岗,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三、办证大厅卫生清洁,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有序,窗口备有必要的便民用品。
四、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办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证 收费流程图。
五、窗口办件分类处置:“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联 办件”牵头办,“急办件”快速办,“补办件”和“退办件”明确办。
六、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出具《答复件通知书》;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七、履行首问责任制。申请人咨询或办理时,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接待、解释、引领工作。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
八、履行联审联批制。凡涉及联合审批事项,实行联审联批。
九、依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严禁乱收费。
十、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办事认真,不以权谋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投诉电话:698712334),对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告诫,辞退、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