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33874936/2018-0004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1-08发布日期:2018-01-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规范化、条件法定化、材料格式化、流程固定化、内部审核并联化、审批时间承诺化、收费公开化的要求,参照郑州市138个行政审批样板事项,逐项编制办事规程,现予公布。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编制出各自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成果,持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严格对照落实样板事项推进标准化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对战样板事项,确保同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审批流程、承诺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与样板事项一致;涉及个别的特色事项,要按照市政务办的审核意见,完善编制内容,编制结果报送市政务办备案。

二、动态调整审批事项清单。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上级简政放权精神,比照郑州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确保法律法规新设定和上级下放县(市、区)管理的事项承接到位,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定取消或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取消、调整到位,提升清单编制的科学性、时效性。

三、强力推广应用标准化成果。借助电子信息技术,将标准化成果配置到政务服务网,设置监察节点,对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等进行重点监控,以信息化促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要组织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化内容,编制审批办事指南、格式化表单、报件示范样本等便民服务资料,方便群众查询。

四、建立标准化问题反馈机制。在贯彻落实标准化成果过程中,发现存在流程优化、动态调整等问题,应当及时反馈,由政务办牵头组织对相关问题核实、修改完善和结果反馈,畅通问题反馈渠道,落实好标准化成果。

五、强化督导问责。将标准化成果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卷宗评查等方式,对各部门落实标准化成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问题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