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62/2018-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10 | 发布日期:2018-01-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年初始,万象更新。新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认真开展“践行十九大,民警听民声”活动,恪尽职守、履行承诺,心系群众冷暖,情牵群众得失,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物归原主,群众保单失而复得
1月5日下午,民警在打扫卫生时发现大厅等候区的凳子下面有个透明档案袋,经查看,是一个名叫王某的人身保险合同及缴费发票。想到可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民警立马通过系统查询找到王某的电话号码,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后又通过王某在办证信息中填写的紧急联系人让其转告本人。1月8日上午,王某来到大厅,拿到失而复得的保险合同说到:“这几天在家里翻遍了都没找到合同,原以为肯定找不到,没想到咱们民警这么负责,真是人民警察为人民啊!”
感谢信
尽心处理,群众免花冤枉钱
1月4日,赵女士来到大厅办理台湾通行证。受理时,民警发现其已经持有台湾通行证,经了解情况得知,赵女士的证件不小心丢失了。随后民警作遗失处理后开始受理,然而保存信息时,发现赵女士的证件没有丢失,而是在2015年7月办理之后一直未曾领取,造成重复申请。可赵女士当时的缴费凭证早已丢弃,如果查询不到原缴费记录,意味着申请人需要再次缴费。为帮助群众尽快处理问题,民警立即与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师科长请示沟通。得知相关情况后,师科长高度重视,亲自跑到领证窗口查询赵女士证件,得知至今仍在领证处,又到邮政窗口找寻当时赵女士的缴费记录,最终确认了证件所在和缴费情况。当申请人得知不用再补缴费用时,不好意思的说:“当初办证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领,想着随口说句“证件不小心丢失了”,就可以再办一个,没想到给你们造成这么大麻烦”。赵女士当场写下一封感谢信,在信中真诚的向民警说道:“谢谢你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