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8-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通知,改善人居环境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8〕2号 | 成文日期:2018-01-10 | 发布日期:2018-01-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畜牧局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
现将《新密市畜牧局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1月10日
新密市畜牧局
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牧工作实施方案
为助力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牧工作的通知》(郑牧畜(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关于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以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基本途径,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利用”的有效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制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要组织乡级防疫人员,走进贫困户,对农村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服务,督促完善养殖环节畜禽粪污治理工作中的所有环节,带动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养殖业,实现清洁生产。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健康养殖
大力宣传推广健康养殖。加大畜牧法律法规、农村居民进行人畜共患病及兽医防疫科普知识的宣传,开展畜牧兽医技术培训及巡诊活动,讲解动物养殖及疫病防疫有关政策和技术知识,提高农村居民人畜共患病安全防护意识,不断提高农民健康养殖水平。采取发放明白纸、告知书等形式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要性,提高农户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二)强化畜牧技术服务指导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要组织乡级防疫人员走进贫困农户,开展困难户帮扶活动,共同谋划产业脱贫措施。对农村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农户对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户)采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就地消纳、循环利用、集中收集处理等多种治理模式,促进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环境和庭院环境。
(三)统筹兼顾抓关键
引导农户实施“三进三退”战略(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一是与“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等典型模式相结合,完善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机制,大力推行标准化清洁生产,全面推行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即“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建设。“一控”,即改进节水设备,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即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法清粪工艺,实现干湿分离;“三防”,即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即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即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二是与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型养殖场畜禽粪污问题。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实行减量提质工程,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小型畜禽养殖场,既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通过利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开展标准化清洁生产,严禁粪污直排。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