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具刘寨中心镇建设轩辕大道等三条道路用地选址意见的函

索 引 号:005307714/2018-000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机关事务,选址,建设
文    号:刘政[2018] 4号成文日期:2018-01-12发布日期:2018-01-12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出具刘寨中心镇建设轩辕大道等三条道路用地选址意见的函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中心镇建设拟建设三条道路:轩辕大道南延建设工程(轩辕大道南延至人民路),全长1576.092米,规划红线宽40米,占地7.45公顷,预计总投资4926万元;人民路西延建设工程(人民路西延至S541),全长2252.525米,规划红线宽40米,占地9.42公顷,预计总投资8978万元;商贸街升级改造建设工程(人民路至轩辕大道X028段),全长1478.254米,规划红线宽32米,占地5.33公顷,预计总投资5800万元。

现工程建设可研审批,特需贵局出具选址意见。

 

此函盼复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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