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社会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1-15发布日期:2018-01-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7年度社会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密分局)

 

2017年,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利民,服务发展,构筑稳定,促进和谐”为宗旨,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一、主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95万人,占全年任务数52.4万人的101.05%。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6万人,占全年任务数8.67万人的101.04%;其中:在职职工参保7.43万人,占全年任务数7.4万人的100.4%。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35229万元,占全年任务27600万元的127.64%。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6万人,占全年任务数74万人的104.8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万人,占全年任务数53450人的130.9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6万人,占全年任务数686550人的102.83%。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17099万元,占全年任务15000万元的113.99%。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费征缴人数达到19.7万人,占全年任务数15万人的131.33%。

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4万人,占全年任务数3.1万人的133.55%。失业保险费征缴完成2023万元,占全年任务800万元的252.88%。

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27万人,占全年任务数7.1万人的102%。工伤保险费征缴完成1625万元,占全年任务1300万元的125%。

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9万人,占全年任务数3.5万人的125.4%。生育保险费征缴完成1276万元,占全年任务850万元的150.12%。

7、全民参保登记完成25636人,占上级下达任务数25636人的100%。

8、符合条件的1454名被征地农民及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9、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73.19万张。

10、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0.2亿,各险种参保人数稳步扩大。基金征缴、社保扩面工作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一)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承担任务及完成情况

1、第84项: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完成情况: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我市涉及25636人。截止6月26日,我市涉及25636名未参保群众,全部入户调查清楚,并登记在册,为实现全民参保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已超额完成任务。

截止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已经完成。第一批信息采集录入单位数247家,在职人数16823人,退休人数5951人;第二批信息采集录入单位数82家,在职人数3673人,退休人数1278人;第三批信息采集录入单位3家,在职人数787人,退休人数239人。经过梳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数整合为310家,信息采集准确率达100%,已具备全面征缴、拨付条件。同时,我局根据信息采集的情况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经过财政、社保部门精心测算,财政部门准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启动资金2500万元,9月份全额拨付到位,如期实现基金征缴。

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人均月发养老金由2163.9元提高到2257.14元,增长6.6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已按规定调整,人均月发养老金由3238.61元提高到3391.87元,增长4.73%。

落实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工作尚未接到上级相关文件;落实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完毕之后即可落实。

    2、第85项: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

完成情况: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已经落实,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通过与人社、编办和卫生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我市于4月12日上午,原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全部移交到位。截止目前,我市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运行平稳,基金征缴及待遇发放等各项政策标准统一,信息系统运行顺畅。

2017年,全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四类困难群众应参保人数36648人,并在参保系统中对其困难群众身份进行明确标识。2017年,全市进入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3735人次,报销金额680.2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1243人次,报销金额234.18万元)。

截止7月31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市内3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79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截止9月1日,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郑州市以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彻底解决了群众呼吁多年的异地就医结算难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7]47号)文件精神,按照每人每年450元财政补助标准,涉及我市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省、郑州及新密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中所承担任务及完成情况

1、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第一项,郑州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第二项第1条。两项内容均为:“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比例报销,50000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完成情况:与河南省政府报告第85项承担内容和完成情况一致。

2、新密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第十项第1条:“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行动计划,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

完成情况:与河南省政府报告第84项承担内容和完成情况一致。

三、其它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待遇发放按时足额。按照“养老金发放一分不欠、失业金发放一个不少、医保费用支付一次不缺、工伤待遇一起不漏、生育待遇一起不拖”的“五个一”工作原则,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017年新增的1220名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和614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退休待遇全部核算发放到位;共为21723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15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有力地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全市11.2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率达100%。为8174人次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83.55万元,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全市大局的稳定。为21409人次的市内、外职工医保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11782.47万元;为147613人次的市内、外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42425.2万元;为424名女性居民发放生育医疗补贴近48万元,确保了广大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权益。为4413人次工伤事故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1934万元,其中:为3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支付工伤待遇175万元,为困难关停企业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476万元,切实保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为1934名生育女职工及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支付生育保险金992万元,切实保护了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政策调整及时到位。今年来,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调整,参保职工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一是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人均月发养老金由2163.9元提高到2257.14元,人均增长6.64%。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支付比例由原来的市外65%、市内75%、乡镇卫生院85%,改为按医院类别分段支付,乡镇卫生院300元-1000元报销75%、1000元以上报销85%,一类定点医院600元-3000元报销65%、3000元以上报销75%,二类定点医院1000元-5000元报销60%,5000元以上报销70%,三类定点医院1500元-8000元报销55%、8000元以上报销65%,支付方式更加科学规范;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1.8万元降低为1.5万元,稳妥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支付比例由原来的市外80%、市内90%、乡镇卫生院85%,统一调整为新密市内所有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95%、退休职工报销97%,郑州市二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职工报销95%,省级三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8%、退休职工报销93%,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5万元,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由24万元提高到40万元,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负担。四是失业保险征缴比例再次降低,由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0.3%调整为0.7%、0.3%;失业金发放标准由1280元/人月,上调为1376元/人月,增长率达7.5%;五是工伤保险征缴标准更加细化,由原来3类行业征缴标准细化为8类,更加贴近企业经营实际,有利于企业发展。六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38元增加到每人每月160元,7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由20元、50元、100元、200元分别调整为20元、100元、200元、300元。

(三)顺利完成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    涉及移交我市共有7家省属国有企业,12592名退休人员,其中包括郑煤集团12549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23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14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1人、河南机械装备集团1人、洛阳铜加工集团1人、河南国控集团3人。截至目前,以上7家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职工花名册、档案和党组织全部移交完毕,所有移交退休人员已按照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全部纳入当地各级退管组织,分配到各个基层退管所、站,并录入当地退休人员信息库,建立了微信沟通平台,与全市原有的2.1万名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实行无差别管理服务。

(四)妥善解决转业志愿兵社会保险问题。针对我市转业志愿兵实际情况,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汇报沟通,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共录入退伍转业志愿兵458人,已完成志愿兵养老缴费169人,缴纳养老保险金876万元。

(五)有序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工作积累,我们在被征地农民资格认定、费用征收、待遇发放等方面,方法科学,措施得力,工作进展良好。截至目前,今年新确认160人符合被征地农民参保条件,领取待遇的被征地农民达到1454人,其中:领取就业生活补贴538人,领取征地养老补贴916人,累计发放被征地农民待遇17547人次,发放基金839.7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8890万元。

(六)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成效显著。我市自2015年3月正式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以来,积极为使符合条件的企业用人单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待遇。三年来,共申请上级稳岗补贴210.65万元,涉及企业34家,涉及稳岗人数3088人(其中2017年申报企业10家,审核通过企业8家,拨付稳岗补贴金额48.92万元,涉及稳岗人数607人)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参保企业的一致好评。

四、 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市长效机制各项工作要求,在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驻村入户,蹲点联户的基础上,创新举措,优化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制定本年度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成立局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切实形成主体明确、职责清晰,落实有力、监督有效,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的工作格局。二是积极开展党员主题教育、中层干部讲业务和“我为企业送社保”等服务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三是每月完成一次集中走访,对生活困难人员、信访重点户、老干部、老党员等几类人员进行重点了解。利用七一、八一、重阳节等节假日,看望慰问特困劳模、老党员、老军人、高龄人员320人次;探望困难离退休病号110余人,为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上门服务210多人次。

五、 立足部门职能,凝心聚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紧扣“精准扶贫”这个主题,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动员全局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了真行动、真帮扶、真扶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责任分解落到实处。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确保落实。二是加大舆论宣传,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日常机关学习,深入学习了解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让全局干部职工把上级精神、文件要求和帮扶政策吃懂、吃透,为全面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基层宣传作好保障;并借助局门户网站、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三是认真履职尽责,把精准扶贫落到实处。认真比对、筛选市扶贫办、民政部门提供的困难群众人员信息,及时将全市8616名困难群众信息批量录入微机;先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参保资金共计500.1万元,并全部足额补贴到位;为困难群众开通门诊慢性病审批绿色通道,截止目前,全市已有78名困难群众通过门诊慢性病审批;在市内32家定点医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模式;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信息无缝对接,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四是落实精准扶贫,把入村联户落到实处。工作中紧紧围绕“入民户,访民情,解民忧,惠民生”这条主线,设法解决群众困难,全力推进入村联户工作,逐户确定帮扶人员和帮扶措施。2017年,我局党员干部共为岳村镇144户困难户送去现金8600元,食用油236壶,电暖气98台,大米56袋,面粉38袋,方便面34箱,牛奶31箱,落地扇3台,彩电2台。另外全体干部职工还捐款10500余元,送去鸡蛋、罐头、火腿、轮椅、拐杖等帮扶物资。

六、自身建设工作情况

(一)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一年来,我局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从提升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着手,不断创新服务措施,整合经办资源,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成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的服务平台。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放管服”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办事机构队伍,落实了专门人员抓“放管服”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增强意识。结合社保工作实际,召开专题培训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共同学习“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进一步增强“放管服”责任意识。三是梳理权力清单,落实简政放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新密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 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内容、时限要求等严格落实,对我单位的权力清单等进行了规范完善、梳理录入。目前,经过动态调整,我局现有行政权力28项,其中行政给付12项,基本公共服务1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四是减证便民,改善民生。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开展各类证明清理规范工作,取消了一部分不合法、不合理证明,明确了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五是整合部门,提高效率。整合业务经办窗口,将能够统合在一个窗口的业务,集中在同一个窗口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减少参保群众跑趟次数;将业务量较小窗口业务放到科室,腾出窗口,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六是创新举措,优化服务。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依托乡镇(办)各社区卫生所及劳保所办理新增及缴费;同时,与时俱进,拓展了“14家银行、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地税大厅社保窗口”等缴费途径,为参保群众缴费提供更优化的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办公室为具体负责部门,各科室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硬件设施配套,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公开的党务政务信息按照职能和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四是依托郑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平台及时将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在网站上公开。在局业务办理大厅LED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我局各类文件等信息,依托“坚持依靠群众 推进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网格平台,公开宣传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等,方便群众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3条;其他方式公开75条。

七、存在问题及2018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一是医保患者外出就诊人员比例增大、大型设备及新型材料的广泛运用,异地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的顺利运行,导致医保基金负担沉重。二是征缴体制改革之后,地税部门与社保部门之间缴费信息不能实现即时共享,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续费人员信息无法统计,相关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无法核算。

201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拓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渠道,提高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紧盯上级下达的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认真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持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基金承载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障措施及时有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捋顺工作机制,实现各个环节彻底融合。健全医保待遇支付联合办公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发挥医疗保险托底保障功能。认真做好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收集工作,统一信息系统,加快社保卡发放工作。

3、做好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通过全民参保登记、财政资助等举措,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的慢性病体检、门诊自付和参保费用全部解决到位,个人合规自费部分在30000元以下者,再给予90%报销,个人合规自费部分在30000元以上者,除个人承担3000元后,剩下费用给予全额报销。同时,加强社会保险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之间的制度衔接,为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4、继续做好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全市35335名退休人员提供更加全面贴心的退管服务。

5、继续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都能及时享受失业保险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

6、提高服务质量。着力培养一批“一专多能型”人才,提升前台业务办理绩效。

7、强化社会保险风险管理。落实内控要求,适时开展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外部监督,推进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监控常态化。遏制社保欺诈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密分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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