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36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7〕52号 | 成文日期:2017-12-28 | 发布日期:2018-01-16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8日
新密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安定和谐,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既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以及省、郑州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根据市政府2017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安排部署,以“三下降一杜绝”为目标,铁腕整治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存在的深层次或积重难返的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任务
(一)天燃气安全领域。目前,全市有50家耐材企业未经批准,擅自用槽车运输使用天燃气(LNG)作燃料,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也同样存在此类问题。槽车运输使用天燃气(LNG)作燃料无特许经营,管理无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企业使用天燃气(LNG)整改标准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2.对槽车运输天燃气(LNG)进行严查,不得向未经批准使用企业送气,不得为无特许经营许可证天燃气经营企业运输天燃气(LNG),从源头上制止擅自用槽车运输使用天燃气(LNG)作燃料行为。3.为保障全市生产生活使用清洁能源的全覆盖,对管道天燃气管网未覆盖或不具备管道铺设条件区域的生产生活用气,授权1—2家企业办理特许经营天燃气供应,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安全管理。
整改时限:自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2月底。
责任领导:副市长 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工商质监局、交运局,工信委、安监局,涉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特种设备领域。目前,全市正在使用754台压力容器(造纸用烘缸)、428台起重机械、337台新农村社区电梯未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纳入安全监管台帐。
整改措施: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特种设备领域整改标准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现状检验工作,经检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能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经检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不能提供资料帮助完善资料、办理注册登记;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坚决依法拆除或取缔。3.涉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完善辖区新农村社区电梯相关手续并加强管理,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做好行业安全监管。
整改时限:自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底,全部整改规范到位。
责任领导:副市长 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人:冯嵩懿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涉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方面。新修建道路配套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和基础设施不完善、不到位;老旧道路整修不及时,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造成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整改标准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道路管理权限,乡村道路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省道、县道由市交运局负责,全面排查到位,全部整改到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时限:自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3月底。
责任领导:副市长 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郑二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
(四)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体量大,管理缺失,交通事故率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有效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实行公安交警片区包干管理责任制,细化网格、严肃追责。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加大对全市所有道路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上路的打击力度,严管重罚;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监控系统作用,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查处处置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后,由市交运局及时消除违法现状(私自改装)。
整改时限:自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2月底,坚决消除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副市长 李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梁怀义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交运局、工商质监局
(五)消防安全领域。市区、镇区商场、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都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超市的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根治;“十小场所”消防安全意识差、商业住宿储存混合、数量多、整改难度大、容易反弹;城中村、老旧居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密度高、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不足、线路私拉乱接、居民消防意识淡薄;高层、私人自建住宅改为商业用途,先天性隐患突出。
整改措施: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有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对市区、镇区所有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饭店、学生午托部、高层建筑和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用户,开展拉网式深度彻查,建立登记管理台账,量化工作目标,强化考核问责,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自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3月底。
责任领导:副市长 李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
责任人:吴忠喜、李功勇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商务局,文广旅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
(六)学生教育领域。学生午托部安全管理真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标准、明确责任部门、规范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时限:自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3月底。
责任领导:副市长 牛璐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民政局、工商质监局、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房管中心、公安消防大队,涉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电力行业。供电线路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整改措施:制定整治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有效开展供电线路专项整治。
1.关于线树矛盾问题,线路通道内规划种植低矮树木,乡镇办加大线下违章植树的监管力度,管理单位定期对距离线路较近的树冠进行修剪,供电公司组织定期对全市线路通道内的树木进行集中整治。
2.关于三线搭架问题,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要全面清理不再使用的断头管线,责令通讯线路产权单位及时拆除敷设在电力线路上的通讯线,确实需要搭趁电力设施的,与供电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备案。
3.关于燃气管道与电力线路距离过近问题,天然气管道在设计、规划、施工时应采取先后原则,建立沟通协商机制,与电力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地埋的天然气管道避开电力电缆通道,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关于居民抢建房屋与线路安全距离不够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规划、住建、供电等部门加强监管,严禁线路下方违章房屋抢建行为;严重危及人身和电力设施安全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杜绝违建。
5.关于煤矿沉陷区线路运行问题,因沉陷区内沉陷问题造成的线杆线路损坏,由造成损失的沉陷区煤矿支付费用,定期对线路进行维修。
6.关于输配电线路受外力破坏问题,由市住建局、供电公司、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行动,对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侵占线路通道违章作业的,对该在建项目实施停产停工整顿;市区有路面开挖作业的,由市住建局牵头,做好施工单位与供电部门的沟通工作。
整改时限:自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3月底。
责任领导:副市长 齐智慧
责任单位:新密供电公司
责任人:李新有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整改责任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推进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作为隐患整改的牵头单位要于2018年1月10前制定出台行业整改标准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整改责任领导审定后下发,并强力实施、统筹协调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配合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找准位置,明确本单位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加强配合,形成各司其责、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等手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因专项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督导督查。市督查考评办、市监察局、市政府安委办等单位要抽调专人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督导,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追责问效,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