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42782/2018-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新密建管〔2018〕4号成文日期:2018-01-17发布日期:2018-01-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郑安委办〔2017〕117号文件<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53号文件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密安办〔2017〕95号)要求及张维宁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张维宁副省长2018年1月11日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落实领导责任;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三是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针对春节及“两会”安全生产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切实消除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隐患发生,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

(一)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规范,积极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吊装及安拆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塔式起重机、施工外用电梯的备案、使用登记、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备及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查实查严,要有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安全专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立即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建筑工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计划,严禁节前盲目赶工期、抢工期。施工期间,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值班人员严禁擅自离岗,确保完善应急救援工作。

(四)对春节期间不放假的工程项目,必须报安监站备案;对放假停工项目,要重点检查现场围挡、库房和危险部位设防、消防器材配备、值班室的取暖保温等情况,严禁明火取暖,杜绝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五)节后开(复)工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新进场工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事故的发生。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做好登记台账,即时或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要有三方签字验收记录,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同意复工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一是对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施工现场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二是要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制度落实,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三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污染,进一步巩固我市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四是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春节及“两会”期间要坚持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报制度,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有效应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施工现场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春节及”两会”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对春节及“两会”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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