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化镇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卫片图斑暂缓拆除的请示

索 引 号:005307685/2018-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暂缓拆除的请示
文    号:超政文〔2018〕6号成文日期:2018-01-06发布日期:2018-01-26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2018-01-06废止日期
关于对超化镇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卫片图斑暂缓拆除的请示关于对超化镇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卫片图斑暂缓拆除的请示

超政文〔2018〕6号                   签发人:刘根旺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超化镇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卫片图斑

暂缓拆除的请示

新密市政府:

金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超化镇杏树岗村,占地面积40亩,现有员工200名,年产值达1.1亿元,年创造税收1000多万元,纳税额在超化镇排名第一,是超化骨干企业。


在2017年度卫星遥感监测中,金山化工有限公司被监测到违法占地0.6亩(图斑号611),地类为基本农田,该地块位于金山化工有限公司东南角,原先为一块空地,因环保治理盖库房而被卫星监测到。因此,恳请市政府本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对该处图斑暂缓拆除,督促以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妥否,请批示。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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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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