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685/2018-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暂缓拆除的请示 | |
文 号:超政文〔2018〕6号 | 成文日期:2018-01-06 | 发布日期:2018-01-26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2018-01-06 | 废止日期 |
超政文〔2018〕6号 签发人:刘根旺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超化镇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卫片图斑
暂缓拆除的请示
新密市政府:
金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超化镇杏树岗村,占地面积40亩,现有员工200名,年产值达1.1亿元,年创造税收1000多万元,纳税额在超化镇排名第一,是超化骨干企业。
在2017年度卫星遥感监测中,金山化工有限公司被监测到违法占地0.6亩(图斑号611),地类为基本农田,该地块位于金山化工有限公司东南角,原先为一块空地,因环保治理盖库房而被卫星监测到。因此,恳请市政府本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对该处图斑暂缓拆除,督促以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妥否,请批示。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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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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