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8-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应急管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9 | 发布日期:2018-02-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为迅速、及时、有效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社区矫正工作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具有实施行凶、杀人、放火、爆炸、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迹象的;
(二)社区服刑人员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而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
(三)社区服刑人员挟持人质,或对其犯罪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实施暴力报复行为的;
(四)社区服刑人员聚众或参与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的;
(五)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新密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简称新密市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新密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总指挥由新密市司法局局长裴晨翔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新密市司法局正科级干部徐战峰同志担任。成员由新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政治处、办公室、财务科等相关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新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对策
(一)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举报后,应立即向“110”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同时将情况汇报新密市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在接到群众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新密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应在接到司法所报告后90分钟内到达现场,协调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妥善处置,并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扩大。在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电话报告新密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材料随后上报。
2、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后,应于15分钟内向新密市司法局报告,并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协调配合公安派出所调查取证、妥善处置,并在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电话报告新密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材料随后上报。
(二)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在走访排查中发现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在走访排查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应采取措施对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实施心理疏导;通知该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小组对其实施重点监控;并向新密市司法局报告。
2、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新密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通知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小组对其实施重点监控;并组织力量对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并视情况向新密市司法局报告。
(三)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后,应设法查找,并做好登记。查找未果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新密市司法局及新密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对不可抗力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社区服刑人员的生产生活致使其思想发生重大波动时,司法所应及时向新密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与相关部门一起参加应急救助工作,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稳定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并及时报新密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公安等部门单位,组织力量参与救助,减少损失,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稳定。
(五)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时的防范措施
司法所组织开展10人以上、司法局组织开展50人以上大型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拟订应急措施,报上一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备案。必要时公安机关及时介入,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妥善处理”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认真学习《新密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和交通工具,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际处置能力。
(三)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的,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