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94/2018-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1 | 发布日期:2018-02-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新密市林业局四举措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加大宣传力度。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在城区农贸市场和餐饮集中地张贴宣传标语,在广场、社区等人口密集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2017年全年共先后出动宣传车15辆,悬挂宣传条幅10幅、张贴标语50条、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1500余份,在全市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规范驯繁市场。加强辖区内驯养和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坚持每季度对全市15家合法驯养繁殖场的驯养繁殖和经营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建立管理台账,规范管理经营,保证全市野生动物养殖均在许可范围内进行生产活动。
加强监管执法。通过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的形式,定期组织森林公安局、林政科、野保科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重点对全市各大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等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年,我市未发生重大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案件。
提高救助能力。通过接报群众救助电话及时救护受伤、迷路、被困的野生动物。2017年,共救助戴胜、雀鹰等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省级保护动物蓝孔雀2只;“三有”保护动物2只,并及时将受伤的动物送到我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