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30244/2018-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 关 键 词: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 |
文 号:新密执字〔2018〕4号 | 成文日期:2018-02-11 | 发布日期:2018-02-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新密市行政执法局2018年“双节”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行政执法局2018年“双节”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2018年2月11日
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2018年“双节”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为组织开展好“双节”期间的文体活动,丰富我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既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又保证市容的秩序繁荣有序。特制定“双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双节”群众文化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局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郑贵星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郭保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各科室、执法大(中)队负责人
二、具体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
1.在局门口及局院内悬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条幅,在局院内摆放关于十九大内容的学习版面。
落实时间:2018年2月
责任部门:行政办
2.利用公交站牌、路铭牌等户外平台,张贴“树文明新风、过暖暖新年”“践行我们的价值观、欢度我们的中国年”等主题公益广告。
落实时间:2018年2月
责任部门:党建办
(二)暖暖新年主题活动
1.春节期间在局大门口悬挂灯笼,在局办公楼门口贴春联,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落实时间:2018年2月
责任部门:行政办
2.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和本单位擅长书法的同志一起到陈垴村,开展“为贫困户送春联”活动。
落实时间:2018年2月10日
责任部门:党建办
(三)“扫黄打非”和烟花爆竹禁售工作
配合职能部门对占道销售盗版、非法出版物的流动商贩进行清理;对占道、店外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
落实时间:2月11日(腊月二十六日)—3月4日(正月十七日)
责任部门:青屏执法大队、新华执法中队、西大街执法中队、矿区执法中队
(四)群众文化活动期间市容秩序管控
1.青屏剧院举办戏曲晚会期间做好周边市容秩序管控。
落实时间:2018年2月6日
责任部门:新华路执法中队
2.青屏广场举办优秀剧目演出期间做好周边市容秩序管控。
落实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3日
责任部门:青屏执法大队
(五)元宵节期间占道经营及商业庆典活动管理
1.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严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规范辖区门店经营行为,保持道路畅通;沿街门店不得私拉乱扯、不得架伞搭棚;特别是几个关键部位管控(郑少高速东口和北口、东西大街、溱水路东段、汽车站、青屏广场周边、出入市口);加强对大气监测点(市房管中心)周边500米范围内食品类流动商贩的清理取缔;规范管理便民疏导点,防止疏导点变成乱点。
落实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3月2日
责任部门:青屏执法大队、新华执法中队、西大街执法中队、矿区执法中队
2.商业庆典促销活动及春联销售活动,原则上主干道不得举办各类商业促销庆典活动。确需举办活动的,按规定逐级审批备案,违者一律取缔;各辖区执法大(中)队要对审批备案的商业促销活动加强监管,控制规模和活动时间,保证人行道畅通、让出盲道,不得影响市民出行,不得私挂乱扯,不得将绳索、横幅固定在行道树上或绿化带上。
落实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3月2日
责任部门:青屏执法大队、新华执法中队、西大街执法中队、矿区执法中队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属各部门要把“双节”群众文化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时限、抓好落实,并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落实情况。
(二)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局属各中队在双节活动期间,要做好分管辖区和活动周边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协调并配合好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确保我市“双节”文化活动期间市容秩序井然。
(三)强化督查,严查落实。局督查科要对“双节”文化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