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6355/2018-0000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住房/物业行业管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12 | 发布日期:2018-02-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2-12 | 废止日期 |
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认真贯彻落实新密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密禁放字[2018]04)号文件和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郑房物[2018]4号)文件精神,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2018年2月9日在房管中心大会议室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会议上对我市物业企业传达了新密市政府和郑州市房管局关于禁放的文件精神,要求各企业对小区业主做好规范引导,全面排查清理小区易燃易爆物品,向业主宣传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并在小区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让业主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
此次共有29家企业,30余人参加会议,通过会议认真贯彻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把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物业管理区域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责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对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并做好配合取证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会后各物业企业在所管辖区域悬挂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大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文件精神,共有29家企业,悬挂横幅58条,通过横幅内容对业主进行宣传引导。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燃放烟花爆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