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35/2018-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财政,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6 | 发布日期:2018-0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编制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
2.负责全市公路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3.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管理;
4.负责全市机动车修配行业管理和交通战备工作的重任;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科、工程计划科、工会办、法治科、宣教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纪检监察科、信访大气办、行政审批办。
下属单位:二级机构五个(新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新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新密市公路管理局、新密市地方公路管理所、新密市公路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全额拨款编制303人,实有人员541人,其中全供编制303人,自收自支编制238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584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42.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84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6万元,项目支出1906.85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2.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支出447.36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44.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250.85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84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1906.8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477.13万元,其他对企事业补助支出429.7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5842.85万元,比上年增加1374.32万元。增加原因:交通体制改革后纳入统发人数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02万元。其中,单位公用运转支出83.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54万元。比去年减少9.86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控制单位各项运行经费费用。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为严格控制单位各项运行经费费用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1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比去年增加14.90万元,增加原因为交通执法体制改革。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新密市盲人、60岁老人享受到市区内免费乘车的惠民政策。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发生。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交通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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