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政法委2018年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8发布日期:2018-0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政法委2018年预算公开


新密市委政法委

2018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调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5、指导中共新密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密市人民政府预防邪教问题办公室)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法学会、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科。

下属单位:新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新密市委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新密市巡防办。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人员17  人,事业人员2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新密市政法委收入预算199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97.12万元(财政拨款1997.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合计199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42万元,项目支出909.68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087.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08.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23.95万元;项目支出909.68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997.1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80.89万元。增加原因:全市维稳基金调整到本单位,巡防队员、维稳处突队员服装装备购置、房屋修缮费用增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9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98万元,占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69万元,占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5万元,占0.8%。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2.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5.33万元,相比去年下降2.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减少2.7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无违规情况。公务用车费用减少1.1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公务用车保险费、车辆维修费及燃料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62.45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56.14万元,比2017年增加6.31万元,增幅11.2%,原因是机关新进人员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附件
  • 政法委2018年预算批复表.xlsx
  • 政法委公开报表.xlsx
  •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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