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8 | 发布日期:2018-0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2-28 | 废止日期 |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宣传贯彻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负责培训、推广审计信息化应用技术,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情况
新密市审计局共有新密市社审内审服务中心和新密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两个下属单位。局机关下设六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基建审计科、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审计局机关共同在职人员87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71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Excel电子档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4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2.43万元,(财政拨款1242.4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24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43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00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1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55万元。
3.主要项目:本级政府批准的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内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建设项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国家、省市重大审计项目,市政府安排的临时审计项目审计工作。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预算编制以零基预算为原则,依据2017年收支情况结合审计项目计划统筹考虑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1242.43万元,较2017年的976.45万元增加265.98万元,增长率27.24%。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严格按编办及人社局审批手续为基础编制,预算数为925.73万元,较上年的749.85万元增加175.88万元,增长率23.45%。2.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参照过去三年支出情况,结合审计项目计划统筹考虑编制,预算数为284.14万元,较与上年的226.6万元增加57.54万元,增长率25.39%。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4.1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转费用。和2017年的36.6万元相比增加了7.54万元,增幅为20.6%。增加原因主要审计工作任务量增加所致。其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如下: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万元,较2017年持平。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6年因实行车改,保留公务车1辆,计划通过加强派车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车费用。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全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3. 政府采购汇总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0.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1.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15.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维修(护)费
1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处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新密市审计局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