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29000/2018-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城发〔2018〕18号 | 成文日期:2018-03-01 | 发布日期:2018-03-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村级规范化管理,准确了解和掌握村级班子成员任期三年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不断提升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镇村级组织及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估,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对象
综合评估对象为现任村级组织及班子成员。参评人员为镇各包村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以及辖区内群众组织、经济组织等负责人。其中,村民代表(原则上从村民组长、联户代表、村民中确定)不得少于30人。邀请驻村第一书记、本村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
二、评估内容
对村级组织综合评估的内容,主要考评任期三年内的工作成效,重点包括:1、基层党建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乡风文明、安全生产、信访稳定);2、制度执行情况(“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四议两公开一监督”);3、办实事情况(教育卫生、居住环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大气污染整治);4、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对班子成员的评估内容,重点包括:1、履职尽责情况;2、届期承诺事项情况;3、办实事情况;4、廉洁自律情况;5、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三、主要流程
(一)公布方案。各村提前3天通过公开栏、互联网平台(微信群、QQ群等)、电话、广播等形式,向参评人员发布公告,包括评估的时间、地点、参评人员、内容、方式、目的意义等。
(二)撰写报告。村级组织根据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围绕基层党建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办实事情况及存在问题与不足形成汇报材料。班子成员围绕履职尽责情况、届期承诺事项情况、办实事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形成述职报告。村级组织汇报材料及党组织书记、村主任的述职报告经镇包村领导审定,其他班子成员由村党组织书记审定。
(三)大会述职。镇包村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先由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本村向大会进行述职,再由其他班子成员依次述职。
(四)民主测评。根据述职及平时的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对评估对象作出综合评价,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测评表由评估工作组收回。
(五)组织考评。评估工作组根据考评工作细则,对照村级相关资料,逐项进行打分。
(六)座谈了解。评估工作组成员分别与“两委”班子成员及党员群众代表座谈,座谈对象从参会人员中随机产生,不得少于20人。评估工作组成员就“两委”班子任期内岗位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座谈,全面掌握“两委”干部的年龄、学历、来源结构、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对涉及“两委”干部的信访问题也要一并进行摸排,及时调查处理,做好相关矛盾化解工作。
(七)公示结果。考评结果在公开栏内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组织实施
(一)评估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指导下,由镇党委负责,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评估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于2018年3月18日前完成。开展评估前,镇党委要将考评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评估工作要形成常态化,坚持年度评估与届末评估相结合,年度评估时间一般安排在次年的一月份进行。
(二)市委组织部各片区负责指导联系镇的综合评估工作,随机抽查部分村全程参与评估。
(三)参会党员总数不少于应参会总数的一半以上,评估工作组负责监票计票。
(四)考评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村级组织得分为:综合考评成绩占30%,民主测评占50%,镇党委综合评价占20%(由党委班子成员进行评价);村级班子成员得分为:民主测评占80%,镇党委综合评价占20%(由党委班子成员进行评价)。村级组织和班子成员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得分=(100ד满意”票数 60× “基本满意” 30ד不满意”票数)÷收回有效票总数。
(五)镇党委按照“优秀”“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对十个村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优秀”占比不超过30%。同时,形成综合评定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对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主要不足、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镇党委在评估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集中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作为各村和“两委”干部绩效目标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放绩效报酬、评先表优、问责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结果要及时向村反馈,并第一时间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对评定为“一般”的村和班子成员,取消所有评先以及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的资格,根据《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新密组发〔2017〕4号)规定,由市委组织部约谈党组织书记,镇党委约谈其他“两委”成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评定为“差”的村级组织,列为下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对评定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要限期整改或组织处理。
附件1:村级组织及班子成员届末综合评估方案公示
附件2:村级组织综合评估表、“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评估表
附件3:村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综合评估结果统计表
附件4:村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综合评估结果单
附件5:村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综合评估结果公示
附件6:城关镇村级组织届末综合考评工作细则
附件7:村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综合评估工作组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