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70/2018-000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2 | 发布日期:2018-03-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规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三农”工作,督促指导涉农部门贯彻落实区委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拟订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思路、工作方案、推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3、承担全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农村财务审计;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4、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5、指导全区农业生产,落实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全区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落实植物检疫政策;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6、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种子、苗木、兽药、饲料、林政、水政、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测和执法管理以及农药的宣传使用,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行业管理,规范农机市场;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
7、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 。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发展规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组织拟订林地利用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依法承担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生物能源林、特种用途林)培育,指导和管理各类林业示范基地和林业产业工作;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区全民义务植物工作;承担全区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
10、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配合上级林业部门做好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等。
11、组织、指导全区林业科技推广、宣传、科学普及和教育工作;管理全区林木种子繁育、供应、调运、质量检验;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植物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组织、审核林木检疫和检验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全区水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协调区生态水系建设;负责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供水、饮水工作;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编制全区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以及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1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发布信息,依法开展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定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区直各业务部门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编报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对规划、项目计划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并负责呈报;组织、督促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和验收,并报请上级验收;组织编报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决算;负责协调财政有偿资金回收和再投放项目的筛选、呈报。
16、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我委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农业科、林业科、水利科、畜牧科、农机科、水产科、法制科。二级机构21个,分别是区渔政站、区水资办、区园林站、区水利站、区森防站、区野保站、区蔬菜站、区农机管理站、区农机监理站、区植保植检站、区农技推广站、区农经站、区畜牧兽医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区种子站、区动监所、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区绿化委办公室、区黄河渔场、区农开办。
本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为农委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19个(不包括区黄河渔场、区农开办)。
三、人员构成情况
农委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10人,事业编制109人;在职职工106人,离退休人员11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30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09.46万元(财政拨款6309.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30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4.70万元,项目支出4114.7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77万元、农林水支出563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5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94.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6.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9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4.52万元;项目支出4114.76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309.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49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资金增加、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清偿原郑州市渔场债务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较2017年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30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77万元、农林水支出563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194.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他各项支出398.92万元,主要包括专用材料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增长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1.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长0.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87万元、印刷费11.18万元、手续费1.05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3万元、租赁费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4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农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没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公开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