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9127832/2018-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财政资金,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2 | 发布日期:2018-03-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二)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市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散烧原煤、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市场以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2年6月,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有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法制科、宣传教育科、人事劳动保障科、指挥中心6个职能科室。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8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80人;在职职工381人,离退休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62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20.65万元(财政拨款9620.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62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3.48万元,项目支出2477.17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2120101)58.96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29.5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69.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55.61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1)27.34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9.1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11.3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5.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313.3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247.31万元、行政运行(2120101)12.66万元、城管执法(2120104)7952.73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27.3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14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1.8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62万元;项目支出2477.1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执法队员意外保险专项16.53万元。
为了保障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调动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我局为执法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燕志医疗费专项50万元。
执法队员燕志因公受伤,目前还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
3.罚没物品保管专项70万元。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方保管罚没物品,此款项用于设置罚没物品保管点费用。
4.聘请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复议专项20万元。
为了向局机关和执法人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法规意见或建议,发挥决策参谋作用,我局每年需聘用法律顾问。另外,我局每年都需面临各类行政诉讼及复议和为违建指挥部代理案件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代理。
5.规范养犬管理专项25万元。
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印发的《郑州市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的若干意见》(郑城管【2016】78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养犬管理长期规范阶段工作,严肃查处辖区内违规养犬等行为。
6.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语音提示系统专项24.6万元。
为保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语音提示系统的正常运行,需支付该系统线路租赁费和使用费用。
7.制作制式服装专项297.07万元。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统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表示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303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为执法队员、文明秩序劝导员、退役军人制作制式服装。
8.执法队员培训专项59.84万元。
为了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我局需每年组织全体队员进行封闭式培训。
9.星级中队创建专项82.19万元。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好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建执法【2014】16号)文件精神,我局正在积极创建星级中队,创建过程中需要对中队进行装修。
10.春节慰问专项12万元。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对一线执法队员和公安警务人员进行节日慰问。
11.文明秩序劝导员福利费专项7.8万元。
为提高劝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我局拟对招聘的文明秩序劝导员在春节期间进行走访慰问。
12.小广告综合治理服务外包专项633.6万元。
2017年我局通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JSC2017-G-55)进行为期一年小广告清理服务外包,2018年拟继续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小广告清洗服务。
13.购置执法车专项719.53万元。
我局现有执法车辆32辆,其中24辆于2005年之前购置。由于大部分车辆接近报废年限,车辆状况逐步老化,为保证好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我局拟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执法车辆。
14.2018年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网络费专项5万元。
根据区政府的相关安排,为加强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依法查处建筑工地违规施工、渣土车违规清运等违法行为,杜绝工地扬尘等问题,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实时监控。
15.采购便携式油烟检测器及耗材专项100万元。
根据《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郑政文〔2017〕178号)和《金水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金政〔2017〕6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负责依法查处全区餐饮油烟污染排放等违法行为,此款项用于购买便检测器及日常耗材。
16.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噪声、油烟污染专项136.34万元。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负责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排放未达标、经营性噪声等违法行为。如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需先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此为支付检测费用。
17.户外广告拆除专项56.23万元。
根据《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和《郑州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负责依法查处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并通过政府招投标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
18.采购移动执法设备专项61.45万元。
此项目为我局招标采购的移动执法设备。
19.小步智慧执法管理系统专项1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理市容秩序管理工作,打造智慧城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此为支付小步智慧执法管理系统专项经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62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234.61万元,增加原因是:1.人员工资调整增长,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2.为更好地开展执法,专项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620.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50万元,占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17万元,占5.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93万元,占3.32%;城乡社区支出8212.70万元,占85.36%;住房保障支出427.35万元,占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28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3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用经费25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1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19.53万元,去年预算0万元,本年增加原因是:我局现有执法车辆大部分接近报废年限,车辆状况逐步老化,为保证好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我局拟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执法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比去年下降10%,减少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政策,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1.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办公费98.56万元,印刷费3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租赁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等。对增减因素应进行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机关运行经费较去年减少少10.08万元,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节俭的号召,今年预算经费有所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18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2.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6.17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噪声、油烟污染服务,共计136.34万元;
2.制式服装,数量1批,共计297.07万元;
3.星级中队创建专项,共计82.19万元;
4.小步智慧执法设备,数量1批,共计100万元;
5.购置执法车辆,单价13.83万元,数量52台,共计719.53万元;
6.小广告清理服务外包,共计633.6万元;
7.户外广告拆除,共计56.23万元;
8.移动执法设备,数量1批,共计61.45万元;
9.便携式油烟检测器及耗材,数量1批,共计10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注重预算绩效管控,树立绩效理念,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指标进行分析,重点对绩效目标实现监控,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总的来看,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其中既有面上普遍存在的,也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费用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