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89/2018-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2 | 发布日期:2018-03-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有二级预算单位46个,本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郑州市金水区教育体育局本级、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一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三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三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第一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第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第三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一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一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工人第一新村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优胜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艺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金桥学校、郑州市金水区实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利智学校、河南省郑州市第五十五中学、郑州市第七十一中学、郑州市金水区第一中学、郑州市金水区第一幼儿园、郑州市第七十六中学、郑州市金水区新建幼儿园、郑州市金水区少年儿童活动中心、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文化绿城小学、郑州市第七十五中学、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新柳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双语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四月天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第三幼儿园、郑州市金水区银河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第四幼儿园、郑州龙门实验学校。
(一)教体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拟定金水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金水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3、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5、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区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附加费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援助和贷款。
7、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职工的劳动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审核、落实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区属学校的设置、更名;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管理金水区教育系统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11、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2、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3、实施小学、初中、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14、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人事科、财务室、监察科、教育科、体卫艺科、发展计划法规科、督导室、宣外科、民管科、中小学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下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一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三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三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第一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第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第三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一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一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工人第一新村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优胜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艺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金桥学校、郑州市金水区实验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利智学校、河南省郑州市第五十五中学、郑州市第七十一中学、郑州市金水区第一中学、郑州市金水区第一幼儿园、郑州市第七十六中学、郑州市金水区新建幼儿园、郑州市金水区少年儿童活动中心、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文化绿城小学、郑州市第七十五中学、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新柳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双语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四月天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第三幼儿园、郑州市金水区银河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小学、郑州市金水区第四幼儿园、郑州龙门实验学校。
(三)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6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604人;在职职工4271人,离退休人员160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5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596万元,全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5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98万元,项目支出2929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24万元;行政运行120万元;学前教育4471万元,小学教育55629万元;初中教育7846万元;其他普通教育36816万元;特殊学校教育39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62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9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91万元,资本性支出842万元;项目支出29298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专项29298万元。
为缓解我区教育资源紧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我区教育质量,新建改扩建学校。
2、资金测算金额为29298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559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71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学前教育补助公用经费、班主任工作奖励经费、社区教育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5596万元,全部用于教育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6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6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66万元。比2017年减少5.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费减少,车辆即将报废。“三公”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其中:办公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0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2万元,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支出29298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自动化设备,数量9个,共计41万元;
2.办公家具,数量2批,共计224万元;
3.体育器材,数量1批,共计627万元。
4、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数量13个,共计29298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为我区教育系统的重点项目。为使该项目顺利实施,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不断加大学校建设力度,坚持优先保障、优先安排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持续缓解“大班额”现象。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金水区教体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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