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民文化公园地上附属物(河南建隆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05279186/2018-001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关 键 词:政府采购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06发布日期:2018-03-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民文化公园地上附属物(河南建隆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市民文化公园地上附属物(河南建隆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市民文化公园地上附属物(河南建隆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JSC2018-G-3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预算金额:36元/㎡;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3建设主要内容:对市民文化公园地上附属物进行拆除及垃圾清运,占地面积60亩;

2.4招标范围:市民文化公园地上附属物(河南建隆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拆除及垃圾清运;

2.5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拆除后达到场地平整、垃圾清运干净,保证后期工程的施工;

2.7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4-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与拟派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现象,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5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及无在建承诺、信用查询材料,以上证件要求验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招标部)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不支持邮寄请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会议室;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会议室;

6.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673719   

联系地址:郑州市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邮政编码:4500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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