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职责

索 引 号:00530728X/2018-00014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关 键 词:下设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09发布日期:2018-03-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安全保卫、机要保密、纪检监察、信访综治、档案管理、妇女计生、信息宣传、后勤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编制人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及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各类资金、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罚没物资拍卖、销毁的报批工作;负责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管理和票据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法制科(打假办公室)

    负责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举报、申诉和转办案件的协办、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评审工作;负责强制执行案件和移交、移送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服务;负责打假责任制落实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具体措施,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应用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核准;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牵头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有关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四)信用信息管理科

    拟订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检查和研究分析,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

   (五)市场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有关反不正当竞争和直销监督管理、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按照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承担相关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拟订全市规范市场秩序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拟订全市商标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新密知名商标认定初审和保护;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商标信息,拟订实施全市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

    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登记;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拟订全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具体措施;承担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负责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诚信管理;承担全市网络交易市场舆情监测工作;督查督办网络交易违法违规重大案件。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订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七)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拟订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实施登记注册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质量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织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依法组织落实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开展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认证认可工作制度;依法开展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自愿性认证等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落实相关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对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九)产品质量监督科

    拟订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并报上级审批和组织实施;承担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研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我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筹建国家或省级质检中心的动态管理工作。

   (十)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标准化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的组织制定、修订工作和农业标准规范的监督贯彻实施工作;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监督相关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对全市计量发展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全市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开展有关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及企事业建立的计量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含计量授权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鼓励和帮助企业开展计量合格确认、能源计量审查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计量体系制度完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计量方面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配合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场(厂)内机动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告知工作;牵头组织全市特种设备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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