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堂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索 引 号:005307706/2018-0000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应急,应急管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13发布日期:2018-03-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苟堂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新密护防〔2009〕4号《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及《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得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达到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力争全镇无森林火警、无火灾发生的目标任务。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三、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应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指挥扑救,各镇直单位、各村和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落实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请求相邻市、乡镇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要支援扑救的。

  四、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逐级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

  4.根据镇主要领导的指示,镇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指示。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人员上山扑救。

  5.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参考。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市政府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及镇直相关单位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

  总 指 挥:谢明勋  

  副总指挥:刘军伟  王银涛          

  成    员:杨玉玲  田栓亭   刘辰华  杨松山  张宏套

          王学立  康军甫   寇福恩  杨兴军  樊华兴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值班电话:69251006     69252006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六、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的,各村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镇防火办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镇政府带班领导及防火办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①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②镇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40名;③必要时向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必要时借调镇直单位车辆,不足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援物质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火灾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看守火场人员外,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7.火灾查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市林业公安,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行政村及林业站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补造更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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