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22/2018-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机关,卫生制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13 | 发布日期:2018-03-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建立卫生区域负责制,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镇机关卫生区域按部门和就近居住的原则划分。
2、机关各卫生区要坚持经常打扫,保证地面、墙壁干净整洁,严禁乱到污水和垃圾;及时清理积雪、积水。
3、机关卫生区责任人负责本卫生区域内的卫生,同一卫生区域内的其他同志要服从责任人的安排。
4、机关人员必须认真搞好办公室、会议室、住室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整洁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5、镇机关卫生实行检查评比制和实行日检查、周通报制;建立检查评比档案,实行检查评比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制。卫生检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年终评先,累计10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档次。
6、由主管机关事务领导和党政办负责机关卫生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作为对各站所和机关干部年终考评和重要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