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1670787X/2018-0006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8 | 发布日期:2018-03-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对于一般性工作,网格管理员应现场处理,登记备案。
2、对于协调性工作,网格管理员应先作现场受理,不能现场受理的则带回村或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向事主反馈情况。
3、对于突发性事件,网格管理员应立即按照层级上报,网格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稳控局面、跟踪处置。
4、对于审批性事工作,网格管理员要审定把关,村应及时受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并公示。
5、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格管理员、协管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专业技能。
6、加强对网格管理员的管理,主要考核本网格内各种信息上报、数据采集、录入建档、及时准确、排查调解的情况以及上级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不合格的网格管理员应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