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321832/2018-0005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15 | 发布日期:2018-03-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2、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3、依据城市养犬管理方面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4、据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5、依据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6、依据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7、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市场外或经营场所外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