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084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重大项目
文    号:新密政文〔2018〕32号成文日期:2018-03-02发布日期:2018-03-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日

 

新密市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决策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意见》(郑银发〔2018〕23号)要求,推动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广大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现对新密市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县建设”)提出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把握普惠金融上升为国家金融战略重要机遇,充分运用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阶段性成果,在复制推广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基础上,借力金融助推全市精准脱贫政策、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创新,通过完善金融基础服务建立普惠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探索普惠金融发展的高效方式方法,力争形成普惠金融发展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在推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金融服务“四农”(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的新措施、新方法,将全市整体脱贫后金融工作着力点从“促脱贫”转向“惠民生”。促进城乡金融统筹发展,形成科学完善的农村金融教育培训体系,农民金融素养普遍提高;满足我市多层次、多元化农村金融发展需要,进一步改善“融资难”现象,巩固金融扶贫成效;坚持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农村基础金融设施,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建设原则

(一)紧扣需求、持续发展原则。要紧扣我市经济发展特色,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不断提升普惠金融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普惠金融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确保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和服务持续改善。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在发挥政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政策扶持等方面引导作用前提下,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使市场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方便村民获得多元化、多样化金融服务。

(三)统筹兼顾、风险可控原则。统筹安排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完善金融基础服务与建立普惠金融发展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在有效防范风险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适度降低服务成本。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积极引进中信、浦发、光大、广发、招商、兴业、民生、平安、华夏、中旅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新密市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繁荣新密市金融市场;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增设分支机构;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网点优势,提供专业化的涉农金融服务。引导证券、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和服务,在城区、乡镇及以下合理布局,加大对空白金融服务行政村各类电子机具布放及人员配置。

(二)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农村信贷资金投放,探索龙头企业带动、银政合作指导等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开展“银政、银企、银税、银保”等合作模式,发挥其普惠性和特惠性优势,降低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成本。

(三)着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符合地方产业特色和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针对小微企业、农户、特殊群体的信贷产品,提升特殊群体金融可得性。

(四)强化信贷政策支持。借力金融扶贫政策,用好用活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信贷政策体系。

(五)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规范新密市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管理和运营,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担保服务模式,为发展特色产业农户提供小额贷款补偿。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协调特色产业纳入保险险种,构建多层次风险补偿机制。

(六)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继续大力推动“普惠金融一网通”的应用,力争我市普惠一网通使用率、服务项目上线率显著提升。鼓励农村支付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继续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丰富助农取款点功能,深化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四农”支付服务需求。

(七)加快推进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激励和惩戒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加快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和“整村授信”等经验推广应用,健全农村信用征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创新信贷运作模式,提高普通农户和涉农企业的贷款可获得性。

(八)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金融案件、非法集资事件易发高发领域,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有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促进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产品进行理性投资。

(九)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普惠金融服务站为载体,以提升金融机构行为的自律性、消费者维权的主动性和适度性为目的,加强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畅通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多样、公正的维权服务。

(十)推进普惠金融教育体系建设。结合“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社区公共宣传栏,多层面、广角度、持续普及金融知识,重点针对全市低收入人群、创业人群、残疾劳动者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丰富其金融知识,提高其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新密市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市政府将制定一系列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并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意见、要求、制度,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内容开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加强经费保障。在我市投入适度经费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郑州市政府财政支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为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普惠金融工作发挥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普惠金融知识和普惠金融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各方充分认识普惠金融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支持配合普惠金融工作开展。

(五)加强措施保障。做好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加强政策配套,发挥政策合力,牢固树立金融创新和防范金融风险并重的原则,预防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示范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新密市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新密市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红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辛绍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  洋  副市长

成  员:李福安  市财政局局长

        陈松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超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大军  市科技局局长

        田建勋  市工信委主任

        虎伟东  市人社局局长

        王春芳  市农委主任

        魏颖阳  市林业局局长

        徐绍敏  市水务局局长

        冯嵩懿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艳艳  市商务局局长

        郑松峰  市粮食局局长

        钱文静  市金融办负责人

        张孟丽  市畜牧局局长

        陈海峰  市扶贫办主任

        赵法民  市国税局局长

        刘松涛  市地税局局长

        吕彦威  人行新密市支行行长

        杨冠勇  市银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钱文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行新密市支行副行长陈玉敏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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