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18-0029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违法处罚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21 | 发布日期:2018-03-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
案 由 | 通过规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 ||||
企业名称或其他经营者 | 河南省新密市恒丰纸业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 代码 |
91410183614739723B(1-1) | ||
地 址 | 新密市大隗镇铁匠沟村 | 邮政编码 | 452370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张晓光 | 有效证件及号码 | 联系电话 | 13592657056 | |
企业主要 负责人 | 欧阳得民 | 有效证件及号码 | 410126195202123315 | 联系电话 | 13849076117 |
调查人员 | 陈伟强 杨继星 | 承 办 部 门 |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
简要案情 |
2018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河南省新密市恒丰纸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
移送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 ||||
移送建议 |
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
经办人(执法证号): 陈伟强 豫A10-317192 杨继星 豫A10-470756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