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8年第一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05307175/2018-001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财政资金,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11发布日期: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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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2018年第一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特别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第一季度,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19830万元,同比增长36.24%。其中上缴中央级42711万元,占比19.43%;上缴省级16618万元,占比7.56%;上缴地(市)级20004万元,占比9.10%;县(区)级140497万元,占比63.91%。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210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08630万元增长12.40%。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6480万元,同比增加11.40%,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9.88%。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62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5884万元增长12.84%,为年度预算336443万元的25.45%,超收1514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3352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7074万元增长23.84%,为年度预算136129万元的24.63%;乡(镇)级完成5209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8810万元增长6.73%,为年度预算200314万元的26.01%。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2807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6206万元增长7.11%,为年度预算138577万元的20.26%,短收6574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5565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7889万元增长42.91%,为年度预算95573万元的26.75%,超收1672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199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1789万元增长0.63%,为年度预算102293万元的31.27%,超收6417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52044万元(国税部门 地税部门-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的42701万元增长21.88%,短收4831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5878万元,同比增长10.73%;其他小税种完成16166万元,同比增长56.94%。非税收入完成335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超收6345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五位,比排名第一的新郑市少收109872万元,比排第二的中牟市少收596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第一位。税收收入总量在六县(市)排第五位,税收收入增速排第四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排第六位。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增值税完成2638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4661万元增长6.99%;营业税完成24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53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29%;个人所得税完成16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93%;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4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0%;房产税完成6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92%;资源税完成13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34%;耕地占用税完成20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6.18%;契税完成51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5.68%;专项收入完成224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6.05%。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99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0228万元增长142.19%,增收2876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44988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91.83%。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83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9425万元增长7.45%,为年初预算数508595万元的21.01%。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6729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0596万元增长11.06%;乡镇级支出执行3953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8829万元增长1.82%。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排第五位,比支出最高的中牟县少支85060万元;支出增幅排第四位。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65%;公共安全支出553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39%;教育支出220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43%;科学技术支出1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6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4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18%;节能环保支出212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8.2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98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84%;农林水事务支出966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3%;交通运输支出22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1.1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91%;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42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25%。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38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5150万元增长354.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17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9.26%,占基金预算支出的93%。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良好,收入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625万元,同比增长12.84%。税收完成52044万元,同比增长21.8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0.78%,收入质量较好。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5878万元,同比增长10.73%,占税收收入比重为68.94%。其他小税种完成16166万元,同比增长56.94%,占税收收入比重为31.06%。

(二)乡镇收入情况。

1-3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52096万元,同比增长6.73%。从增幅来看,有6个乡镇增幅超过20%,他们是尖山、矿区、刘寨镇、岳村镇、米村镇、新华路,增幅分别为174.42%、134.22%、34.99%、25.53%、24.53%、22.23%。从收入质量看,尖山、刘寨镇、曲梁镇、矿区、西大街、新华路、青屏街收入质量超过60%,其中尖山收入全部来源于税收,其余五个乡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依次是98.66%、93.09%、89.50%、77.54%、70.06%、62.01%。从收入总量来看,总量超过6000万元的有2个乡镇,分别为曲梁镇、青屏街,收入分别为6711万元、6199万元;总量在4000-6000万的有5个乡镇,分别为新华路、刘寨镇、西大街、来集镇、超化镇。

(三)强化督促,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二是围绕扶贫、环保、社保等重点民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批复,确保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继续强化财政内部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预算资金下达、审批、支付等限时办结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实施。四是切实做好支出目标的量化工作,严格执行加快支出管理的相关措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集中财力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资金需求。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6831万元,同比增长7.45%,其中:教育、社保、医疗等九项民生支出86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74%,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目前,我市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必须观大势、谋大局、看长远,善于化被动为主动,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深入挖掘自身潜力,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充分释放发展活力,为全面完成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为建设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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