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18-00046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业务信息/接收安置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安置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4-12 | 发布日期:2018-04-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障退伍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密市民政局安置办按照“逐个通知、逐人见面、逐项登记、逐类核对”的步骤,突出重点对档案材料进行了审查,对各类证件信息进行了收集和核对,结合实际建立了台账,并深入进行了政策法规宣传。
下一步,新密市民政局安置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