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30244/2018-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责任追究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 关 键 词: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文 号:新密执党〔2018〕10号 | 成文日期:2018-04-16 | 发布日期:2018-04-16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现就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党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战斗力,全局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职责
(一)党组书记、局长职责
作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经常深入基层,听取一般职工和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和中队、科室负责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督促做好全局年度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支持局纪检组突出主业,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二)纪检组长职责
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抓好廉政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受理对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局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结合局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活动,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参谋,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三)班子成员职责
协助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所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薄弱环节,注意倾听各方面对分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积极组织分管部门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在责任范围内不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和重大违纪案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人。
(四)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职责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责。模范遵守各级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注意倾听各方面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有计划地逐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向局党组述责述廉,年底将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向局党组作一次书面汇报。
三、加强监督
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政风行风评议、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召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评监督员、服务对象座谈会,开展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以此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严格考核
局纪检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群众反映强烈、有突出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工作要求,局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坏影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
六、总结提高
局纪检组要不断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经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进行。
附件:《新密市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
(一)局属各大队(中队)、科室职责(10分)
1.加强领导,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次以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能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
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5.抓好部门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
(二)大队(中队)长、科室长职责(9分)
1.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认真督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好本部门人员的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
5.按要求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三)支部书记职责(6分)
1.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措施得力,取得成效;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抓好分管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开好组织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5.按要求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二、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25分)
(一)廉洁自律工作(10 分)
1.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2.能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年底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二)查办案件工作(8分)
l.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两个责任”;
2.积极支持局监察室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的查处,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有关规定;
3.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三)作风专项治理工作(7分)
1.开展作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开展作风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本部门的行风有明显改进;
3.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三、源头治腐和党风廉政教育(25分)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5分)
1.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源头治腐的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果;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10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
2.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列入到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组织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一次以上。
四、加强勤政建设(25分)
1.制定加强勤政建设的工作计划;
2.贯彻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明显成效;
3.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4.认真及时办理有关投诉举报,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措施得力,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