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2782/2018-00039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物价/业务信息/定价目录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材料价格 | |
文 号:新密建管〔2018〕23号 | 成文日期:2018-04-16 | 发布日期:2018-04-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实行材料价格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材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切实保障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工作需要,从2018年5月起实行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月报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以纸质版固定格式(见附表)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上报合法有效当月价格信息,对个别差异较大的材料,需提供材料采购(或销售)相关票据。
二、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材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门领导负责,同时要明确2—3名熟悉业务的材料价格信息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材料价格信息。
三、局属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全力配合,对上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扎实推进材料价格信息月报制度落实到位。
地 址: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五楼东造价办
联 系 人:杨明帅
联系方式:56155512
邮 箱:xinmizaojia@163.com
附件: 公司 年 月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表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