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材料价格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42782/2018-00039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物价/业务信息/定价目录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材料价格
文    号:新密建管〔2018〕23号成文日期:2018-04-16发布日期:2018-04-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实行材料价格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材料价格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材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切实保障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工作需要,从2018年5月起实行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月报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以纸质版固定格式(见附表)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上报合法有效当月价格信息,对个别差异较大的材料,需提供材料采购(或销售)相关票据。

二、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材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门领导负责,同时要明确2—3名熟悉业务的材料价格信息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材料价格信息。

三、局属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全力配合,对上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扎实推进材料价格信息月报制度落实到位。

地    址: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五楼东造价办

联 系 人:杨明帅

联系方式:56155512

邮    箱:xinmizaojia@163.com

 

附件:    公司    年  月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表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 23号文件附件(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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