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30244/2018-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新密执字〔2018〕12号 | 成文日期:2018-04-20 | 发布日期:2018-04-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行政执法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0日
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及“百城提质”活动进程,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提高社会满意度,确保我局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新密宣发〔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及“百城提质”宣传工作方案和通知精神,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领域,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与支持率,全力营造“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及“百城提质”广泛社会宣传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局专门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郭保臣任组长;执法大队、青屏大队、新华中队、西大街中队、矿区中队、政策研究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法制信访室、特勤中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建办,朱保山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三、宣传形式及任务分工
(一)利用机关院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动员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迅速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
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二)利用东西大街、农业路、溱水路等主要街道沿线隔离栏设置宣传标语,增强宣传效果,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责任部门:党建办公室
配合部门:青屏大队、新华中队、西大街中队
(三)利用青屏广场、阳光城等大型LED显示屏及沿街门店显示屏,适时播放创建宣传内容,动员广大商户关心支持创建工作。
责任部门:各派驻大(中)队
(四)利用市区各街道的公交站牌和路铭牌等公益设施,进行创建宣传。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五)各派驻大(中)队分别与辖区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大手牵小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由城管执法人员与中小学生共同参与的联合志愿服务队,走上街头,向市民散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答复市民咨询等等,引导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责任部门:党建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派驻大(中)队
(六)充分发挥网格作用,与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携手,开展“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进社区、进楼院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城市大家,你我共管”的广泛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党建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派驻大(中)队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宣传工作,配合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任务落实。
(二)搞好相关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此次宣传工作的牵头与协调职责,相关责任中队积极履行职责,工作中分工不分家,相互补位不缺位,确保宣传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对创建宣传工作定期检查督导、考核,并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考核结果一并纳入评先评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