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4-25 | 发布日期:2018-04-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严格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有关政策,实施惠民、便民新举措。
一是扩大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病种由10种扩大到27种。
二是提高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水平。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85%。
三是压缩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症鉴定时限。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可随时提出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审核受理申请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鉴定工作。
新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惠民、便民新举措的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切实提高健康扶贫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