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42782/2018-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文    号:新密建管〔2018〕29号成文日期:2018-05-04发布日期:2018-05-0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规划办、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办:

现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住建局    新密市财政局    新密市扶贫办

                              2018年5月4日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7〕12号)及《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郑建文〔2018〕4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郑州市及我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准实施,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做好我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对新发现、新识别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二、合理确定建设方式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聘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危房改造对象进行认定确认,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D级危房拆除重建。

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要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模式,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租房置换,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三、严格控制建房面积

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户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新建房屋面积达不到要求或超过上限标准的,竣工验收时视为竣工验收不合格,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要求,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四、加强资金管理和拨付

结合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实际,2018年起,将不再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由我市财政自行补助解决。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和省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细则,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统建的,经危房改造户同意并签订有效协议,住建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4类重点对象补助资金原则上按照标准执行,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到户金额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C级危房维修7000元以内,D级危房改造最高补助20000元。

今年危房改造工作原则上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经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初验符合要求后,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正式验收。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由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危改农户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五、强化申请批准和档案管理

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乡(镇)会议、乡(镇)审核、市级审批等对象确认程序。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签订危房改造三方协议书,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加强对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抓好质量安全管理

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精神,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面实行严格的质量标准、结构设计、规范的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高标准的质量检查要求,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七、加强组织实施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健全乡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按要求及时组织检查验收,所有检查项目全部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咨询电话:0371—56155520

举报电话:0371—56155509

 

附件:新密市2018年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

          配表

 

附  件

序号

责任乡镇

危房户数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

联系方式

具体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超化镇

1

刘根旺

18236789222

刘宏伟

13838201866

郑书明

13938274370

2

白寨镇

2

王红波

13592578111

李建设

13838504561

李根勇

15037193598

3

平陌镇

1

黄  尉

13838092657

高彦臣

13938238448

魏晓红

15981905866

4

米村镇

2

杨青宜

13838015373

王建辉

18236919777

王永庆

15803993399

5

苟堂镇

2

丁春杰

13838568829

徐伟亚

13803898251

龙学立

15803855392

6

袁庄乡

2

赵清江

18637163678

张会杰

13938560188

王国亮

13598855385

7

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

王伟锋

13607672777

陈文斌

15515520888

姜  雯

15638282796

合计

12

新密市2018年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配表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