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175/2018-001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09 | 发布日期:2018-05-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特别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月份,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30317万元,同比增长57.69%。其中上缴中央级56196万元,占比17.01%;上缴省级24302万元,占比7.36%;上缴地(市)级26868万元,占比8.13%;县(区)级222951万元,占比67.50%。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6089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9943万元增长14.97%。其中:上划中央收入48401万元,同比增加11.75%,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0.08%。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49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6633万元增长16.41%,为年度预算336443万元的33.44%,超收344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4551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4467万元增长32.04%,为年度预算136129万元的33.43%;乡(镇)级完成6698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62166万元增长7.75%,为年度预算200314万元的33.44%。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3774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5017万元增长7.78%,为年度预算138577万元的27.23%,短收8451万元;地税部门完成3703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4260万元增长52.66%,为年度预算95573万元的38.75%,超收5178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7715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7356万元增长0.96%,为年度预算102293万元的36.87%,超收3617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72617万元(国税部门 地税部门-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的57425万元增长26.46%,短收3216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7815万元,同比增长11.01%;其他小税种完成24802万元,同比增长72.79%。非税收入完成398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0%,超收3561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五位,比排名第一的新郑市少收136362万元,比排第二的中牟市少收778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第一位(新密市16.41%、荥阳市11.67%、新郑市11.24%、中牟县10.77%、巩义市9.27%、登封市7.92%)。税收收入总量在六县(市)排第五位,比排名第一的新郑市少收105896万元;税收收入增速排第三位(巩义市38.20%、登封市36.49%、新密市26.46%、新郑市24.04%、中牟县15.51%、荥阳市1.3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排第六位(新郑市71.73%、巩义市70.67%、中牟县69.76%、荥阳市68.65%、登封市66.75%、新密市64.55%)。各县(市)由经济快速增长阶段转为高税收质量阶段。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增值税完成3539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3023万元增长7.19%;营业税完成33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696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94%;个人所得税完成20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5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4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05%;房产税完成12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98%;资源税完成19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6%;耕地占用税完成20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32%;契税完成81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4.80%;环境保护税完成1207万元。专项收入完成30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91%。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166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2389万元增长354.06%,增收7927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94784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93.24%。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83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26511万元增长16.85%,为年初预算数508595万元的29.07%。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9706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9109万元增长22.69%;乡镇级支出执行5077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7402万元增长7.11%。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排第五位,比支出最高的巩义市少支125958万元;支出增幅排第四位。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58%;公共安全支出82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85%;教育支出2938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76%;科学技术支出2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0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6.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8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40%;节能环保支出287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1.1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25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7%;农林水事务支出1282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65%;交通运输支出27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5.2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3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0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9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82%。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46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582万元增长560.3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83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01.85%,占基金预算支出的88.26%。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良好,收入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492万元,同比增长16.41%。税收完成72617万元,同比增长26.4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55%,收入质量较好。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7815万元,同比增长11.01%,占税收收入比重为65.85%。其他小税种完成24802万元,同比增长72.79%,占税收收入比重为34.15%。
(二)乡镇收入情况。
1-4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66981万元,同比增长7.75%。从增幅来看,有6个乡镇增幅超过30%,他们是尖山、矿区、米村镇、刘寨镇、岳村镇、超化镇,增幅分别为275.53%、100%、48.42%、46%、42.42%、37.74%。从收入质量看,尖山、刘寨镇、曲梁镇、矿区、西大街、新华路、青屏街、来集镇收入质量超过60%,其中尖山收入全部来源于税收,其余七个乡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依次是95.75%、93.82%、89.50%、82.34%、76.40%、69.23%、61.02%。从收入总量来看,总量超过6000万元的有4个乡镇,分别为曲梁镇、青屏街、新华路、刘寨镇,收入分别为9125万元、7735万元、6949万元、6265万元;总量在5000-6000万的有3个乡镇,分别为西大街、超化镇、来集镇。
(三)强化督促,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二是围绕扶贫、环保、社保等重点民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批复,确保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继续强化财政内部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预算资金下达、审批、支付等限时办结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实施。四是切实做好支出目标的量化工作,严格执行加快支出管理的相关措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集中财力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资金需求。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7831万元,同比增长16.85%,其中:教育、社保、医疗等九项民生支出118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01%,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目前,我市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必须观大势、谋大局、看长远,善于化被动为主动,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深入挖掘自身潜力,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充分释放发展活力,为全面完成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为建设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