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416265619/2018-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通知公告
文    号:新密牧字〔2018〕51号成文日期:2018-05-10发布日期:2018-05-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按照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18 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 〕7号)和《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郑州市2018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郑法政办【2018】14号)要求,现就做好 2018 年度我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新阶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服务理念逐步深化、执法方式有效改进、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执法效果显著提升、示范作用明显增强。2016年7月在全省畜牧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得到与会领导、同志的肯定。2016年组织执法人员拍摄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两部。2017年被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评为全省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回顾前几年的工作,我们在宣传理念、找切入点、抓示范点、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上,下了很大功夫,服务型行政执法已经深入人心,但我们的工作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标准还未统一,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不能文明、公正执法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今年强调 “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是面对新阶段、新要求的积极回应,目的是放缓节奏、分析实情、打好基础。“回头看”,就是要总结近年来工作推进情况,实事求是地看待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差距;“强调研”,就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 “补短板”,就是针对一些工作积极性不高、完成质量不好单位,强化指导帮助,提升短板和弱项。全局要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工作主题,扎实推动,着力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

二、着力抓好重点工作 

(一)开展规范化建设。要在已建立的制度基础上,要逐步完善,更要注重落实,要更加严格标准,注重质量、淡化数量,推动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规范化、精细化,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在示范点中打造、推荐、命名一批标兵,带动工作向更高水平提升。

(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市继续推行法律法规进乡入村活动,安排执法骨干、科室负责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等监管对象进行培训,制作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加宣传力度,使法治观念意识深入人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确保畜产品源头安全。

(三)持续创新发展。要将 “放管服”改革要求,作为推进工作的新支点、契合点,要创新方式方法在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出的 “六个一” (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上下硬功夫。一是深化柔性执法。落实 《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 (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探索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指导。采取建议、约谈、提示等方式对监管对象进行行政指导,切实做好服务与管理相结合。落实《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规范行政调解案卷,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数据采集、汇总和综合分析制度,为行政决策、依法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纠纷的发生。三是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数据共享,探索将企业生产经营、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真正让监管落地。

三、认真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今后几年谋求新发展、新突破的基础之年。当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使党和国家机构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优化和强化。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提高认识,要坚持政治引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强化服务理念。尽管几年来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理念普遍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基层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以罚代管,违法以行政指导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强调,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是要减弱执法力度、降低执法标准,更不是要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脱离执法职责去搞服务,而是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核心内涵,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条文机械执法,还要遵循公众参与、非强制手段优先、最小利益侵害等法律原则、法律精神进行理性执法。各单位要注重宣传引导,防止和纠正错误认识,特别是要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与“放管服”改革要求紧密结合,拓展监管渠道和平台,塑造执法新形象。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经验,要积极开拓新载体、新形式,宣传新经验和新成效,不断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5月1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