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19/2018-000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统计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文    号:新密统文〔2018〕16号成文日期:2018-05-02发布日期:2018-05-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巡查)工作的通知》(郑统〔2018〕31号)精神,为了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工作。现将核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附件:

1.新密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工作方案

2.新密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新密市统计局

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巡查)工作的通知》(郑统〔2018〕31号)精神,防范统计弄虚作假,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自查核查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重点是把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实事求是、依法统计、防范弄虚作假作为统计工作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起来,通过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自查核查内容

(一)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部门作为完成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单个调查单位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

(二)统计调查对象工作规范性及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内容:统计调查对象设置与统计报表内容相适应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情况;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情况;2017年新入库单位核查情况。

(三)统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指导开展情况;统计诚信建设情况;发现并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违法案件情况。统计法治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不够熟悉,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规范不严格,以及其他认识不足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5月5日前)。印发核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工作,明确工作目标。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5月15日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落实到统计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认真自查、立行立改(5月25前)。要组织统计人员紧紧围绕此次自查核查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逐个问题查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于能立即纠正的,要立行立改;对于严重的统计数据质量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制度缺失的,要立即建章立制,坚决堵住各种漏洞;对于需要废止的文件和做法,必须坚决废止和纠正。

(四)工作报告(5月28前)。要按照本次自查核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于7月28日前报送市统计局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抽查检查(8月1日-8月15日)。局抽调有关专业人员对有关自查核查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组织到位。要按照市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核查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自查核查扎实开展。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局成立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自查核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执纪问责,确保实效。对核查工作中发现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要做到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立行立改、自查自纠。对查处不力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

 

附件2

新密市统计局

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  单

 

组  长:裴秋云

副组长:王春生  张建超  赵松涛  杨晓锋  王新国  

樊文阁

成  员:张功灿  陈雅敏  刘万木  王政杰  牛建勋  

李伟锋  钱淑红  蔡秋丽  钱新磊  宋彩焕  屈晓阳

办公室主任:张功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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