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29000/2018-0005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城政文〔2018〕25号 | 成文日期:2018-05-16 | 发布日期:2018-05-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城关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秸秆办(2018)3号)精神、《郑州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郑秸禁办〔2018〕8号)、《新密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密办〔2018〕13号)和《新密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新密秸禁办〔2018〕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有效控制农作物废弃物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现就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及绿色发展理念,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疏堵结合、多元利用、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原则,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兼顾秸秆原料化和基料化的“五化”利用,完善收储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力争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格局。
二、时间节点
在全镇实行全区域、全天候秸秆禁烧,并着力做好“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
(一)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25日,7月1日至9月15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村要认真安排部署全年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措施,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5月26日至6月30日,9月16日至11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和工作会议要求,强化镇、村、组三级网格化责任体系,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
总结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一是强化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镇成立全面禁烧指挥部,镇长魏洪波任指挥长,副镇长韩红瑞任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要求镇各级网格长到分包村、组督导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负总责,分管农业副职具体负责,设立禁烧工作督查岗,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巡查队伍。二是严防死守。落实监管责任,实行镇、村、组、户四级联动责任制,组长、包组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从镇到村,从村到组,从组到户,都要成立巡查队,镇级成立11支巡查队,全镇115个村民组和党小组都要成立义务巡逻队,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村组禁烧人员、巡查员、清运人员、环卫工人责任区划分,建立上岗签到制、巡检督查制、值班记录制、岗位管理责任制,严防死守,切实做好巡查、清运和督查工作。通过禁烧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确保禁烧工作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宣传栏、横幅、宣传页等形式,通过微信群、短信平台和党小组活动阵地全方位、多形式地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的各种途径与措施,正确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把禁烧秸秆和秸秆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各村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村部周围和主干道不少于10条,每个村民组不少于1条,发放足够数量的宣传页和红袖箍;各村要配备宣传车辆不少于1台,同时,准备足够数量的秸秆清运车,真正使禁烧和综合利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依法治禁,落实责任
一是依法监管。为督促指导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专项督查组(名单见附件2),分赴各村组督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巡查人员要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见火就灭、见灰就查、责任到人。镇成立督导组,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督导,严查责任落实情况,严查人员到岗和措施到位情况,严查秸秆焚烧情况,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行为,及时督促整改。要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的举报。二是落实问责。在禁烧工作中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村委要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于发生较大面积农作物秸秆焚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规定,对禁烧行为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着火村从严处罚,企业、学校等发现火点同等处理。
(四)狠抓跟踪督查,全面清运。
禁烧期间,在秸秆粉碎还田的同时,各村要积极引导、督促干部群众及时对“五边两面”(沟边、林边、坟边、路边、村边、村里面、桥下面)的秸秆进行集中清运,做到边收边清,从源头上遏制。以村为单位建立秸秆收储点,由村牵头,迅速组织人员,机械、车辆进行统一清运。镇督导组要对各村清运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评比验收。
(五)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应急队伍
为做好禁烧应急处置,镇成立全面禁烧应急小分队(名单见附件3)。各村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应急预案,成立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队长,村组干部为队员的20人应急小分队,确保通讯畅通,接报后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处置火情。一旦一个村出现较大火情,就近调集各村应急分队进行支援。各村要准备洒水车至少2台,旋耕耙至少2台,铁锨20把等物资,严阵以待。
(六)拓展利用渠道,推动农机补贴
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压块利用、饲料青贮、过腹还田、生产沼气、食用菌开发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不断开拓秸秆利用新途径。各村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具补贴宣传,从资金上减轻农民负担,激发广大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和焚烧问题。
三、奖惩和处置机制
(一)严格奖惩。对各类焚烧行为实行“零容忍”,见烟就罚,见火必究,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进行翻番罚款制度。郑州市对第一个焚烧火点按1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第二个焚烧火点按2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第三个焚烧火点按4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以此类推。新密市对第一个焚烧火点按10万元上划财力;第二个焚烧火点按2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第三个焚烧火点按4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以此类推。我镇发现一个村出现第一个焚烧火点时罚款1000元;发现第二个焚烧火点时罚款2000元;发现第三个焚烧火点时罚款4000元,以此类推。被“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发现或市通报批评的,发现一个村出现第一个焚烧火点时罚款1万元;发现第二个焚烧火点时罚款2万元;发现第三个焚烧火点时罚款4万元,以此类推。对焚烧秸秆的农户和故意纵火者,经查实后,罚款2000元至20000元,拘留15天。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妥善处置。禁烧期间,被市、镇督查发现脱岗、不在岗者,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全镇通报批评。如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村干部和二三级网格长10分钟内必须赶赴现场,30分钟内组织扑灭,并处置妥当,消除影响。对不能及时赶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二级网格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罚款500元,三级网格长、村主管副职、包组村干部各罚款200元。凡是没有对农作物秸秆进行清运和综合利用,仍存放在田间地头的,发现一处对所在村罚款2000元。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农作物秸秆或多次重复发生焚烧现象的村和村有关责任人,由镇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党政纪规定给予处理。以奖惩推动禁烧工作的开展,禁烧工作结束后,对没有焚烧秸秆现象的村经镇领导研究给予禁烧工作经费奖补。
附件:1.城关镇 2018年全面禁烧指挥部成员名单
2.城关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人员名单
3.城关镇2018年全面禁烧应急小分队名单
4.城关镇2018年全面禁烧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