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4X/2018-00064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招生及录取工作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招生,工作纪律,监督检查 | |
文 号:新密教体办〔2018〕56号 | 成文日期:2018-05-24 | 发布日期:2018-05-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密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招生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4日
2018年招生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方案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学生、家长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很高。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招生工作纪律要求,经新密市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2018年度学校执行招生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内容
检查突出教育部强调的“十项严禁”,重点检查以下十个方面的纪律执行情况。
(一)普通中小学是否存在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是否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学生的情况。
(二)普通中小学是否存在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检查初中学校是否违规对职业学校招生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三)普通中小学校是否存在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普通中小学校是否存在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学校是否存在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向招生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六)学校是否存在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九)初高中学校是否存在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学校是否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是否有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现象。
各招生学校要增强纪律观念,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严格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宣传,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收费,确保招生秩序,禁止有偿招生,严禁以权谋私,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二、检查方式
检查立足于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着力保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安定有序的招生考试秩序。
(一)召集会议或到学校听取学校领导关于招生纪律执行情况的汇报。
(二)设置招生纪律举报电话,号码为0371-56519530,0371-56519528,接访地点设在教体局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大厅,专门负责接待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投诉举报。
(三)对招生纪律方面的投诉举报,采用约谈、函询、初核审查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
(四)对线索具体、整改不到位或隐瞒事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招生工作人员违规参加吃请、索要或收取学生家长或请托人的钱物,徇私舞弊、权权交换、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强化追责问责
各招生学校承担招生工作主体责任,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形式,畅通监督和举报渠道,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类矛盾。各学校负责纪检工作人员要自觉履职担当,对本校招生工作承担监督检查职责。各学校于9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由学校校长签字后,向教体局书面报告学校执行2018年度招生纪律情况,具体包括:学校传达贯彻招生工作纪律情况,学校招生宣传和纪律教育开展情况,招生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电子稿同时报送邮箱xmsjtjjjs@163.com.
教体局将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单位,将依据纪律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