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62/2018-001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24 | 发布日期:2018-05-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男子当好友面操作支付宝密码转账
结果密码被朋友暗记于心
由此盗刷其银行卡内2000余元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损友”被警方抓获去了他应该去的地方
5月22日中午12时许,新密市公安局青屏街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自己的银行卡被朋友李某盗刷。民警了解得知,5月21日,王某支付宝提示“蚂蚁花呗”账单还款,而王某并没有此次消费,前思后想一番后,他通过美团客服查询订单和支付明细,得知是其朋友李某所为,便报了警。民警调查发现,李某曾三次通过支付宝盗刷王某2000余元,遂把李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
王某和李某都是新密人,在打工时认识,俩人接触一番后,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5月9日,李某来到王某的住处玩耍,畅谈一番后,王某就躺床上睡着了。这时李某收到了今年3月份贷款买的苹果笔记本电脑还款通知,可他最近手头比较紧,没有钱还款。这时他想起之前王某在其面前操作支付宝时,被他暗地里记下的密码。看着王某此时睡得正熟,就拿起王某电话用手机支付宝偷偷转了1000余元还了款,并删除了交易记录。过了几天,李某见王某没有发现异常,就于5月15日又拿起王某的手机,通过美团外卖现金转换的方式,套现了“蚂蚁花呗”里的500元钱,尔后又盗刷500元转到自己支付宝上。李某先后用王某手机分3次转走现金2000余元。发稿时,李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1000元。
提醒:用支付宝、微信付款转账的用户,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应保持警惕,保管好支付密码,要时刻留心,防止出现密码泄露,导致财物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