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9-00157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农村卫生服务建设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卫生,医疗卫生 | |
文 号:新密政文〔2018〕140号 | 成文日期:2018-05-25 | 发布日期:2018-05-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5日
新密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坚持“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五年规划的通知》(郑政文〔2018〕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着力构建与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健康新密目标相衔接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市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坚持因地制宜,均衡发展,稳步推
进。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我市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至少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政府举办责任(政府投资建设引入经营方,或政府提供业务用房和设备等方式),从2018年起,用5年时间集中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医疗设备设施配备、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运行管理等突出问题,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显著改善,服务环境明显优化,运行机制不断健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建立功能完备、运行良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安全、有效、方便和满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居民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逐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设置规划,健全服务网络。坚持政府主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根据城镇居民医疗卫生需求和城市发展,不断调整完善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规划,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至少设置1所由政府主导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城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旧城改造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二)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服务条件。进一步加大投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62号),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医疗康复设备等硬件设备设施,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
1.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力度。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建设标准,负责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对现有符合规划要求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取得举办方同意的前提下,政府予以收购;对不愿政府收购的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贴。到2018年底,完成青屏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必要医疗设备和办公机具配备,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019年底,完成新华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必要医疗设备和办公机具配备,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020年底,完成西大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必要医疗设备和办公机具配备,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021年底,完成矿区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必要医疗设备和办公机具配备,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实现我市街道办事处标准化社区卫生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
2.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添置的财政投入力度。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辅助器具更新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其正常运行,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政策倾斜,开辟绿色通道,按规定减免其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建时的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在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缴纳价格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优化社区卫生人才结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1.编制核准。按照新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人才培养。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专业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学科要求,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社区卫生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提高基层卫技人员业务素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保障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制定人才优惠政策,建立科学引入机制,吸引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中高级职称比例。
3.技术帮扶。落实对口帮扶、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政策,安排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坐诊、查房、带教等方式培养社区需求的业务人员;鼓励上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合诊室、科室、病区,以及整合托管等形式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适应居民基本卫生健康需求。
4.强化中医。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占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20%以上,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切实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功能,促进建立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
1.积极拓展服务内容。加强妇科、儿科、计划生育基本服务等能力建设,发展中医、康复、护理等特色服务,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认真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到2022年底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创建标准。对获得国家、省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与我市两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3.着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6〕31号)要求,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双向转诊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间固定协作关系,开通转诊绿色通道,方便患者合理转诊。推广应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会诊、心电图和影像等远程诊断系统,提高诊断能力。
4.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在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时要考虑就近同步规划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实现医与养的高度融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联系服务制度,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五)加强机制建设,增强发展活力。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健全运行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积极性。
1.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待遇。建立和完善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由单位自行确定。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与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数量、医药费用控制、转诊率、签约服务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实行平时动态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财政补助、个人职务(职称)晋升等挂钩,推动单位创新发展、增强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是关系社区居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和推进健康新密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各自职责,努力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定期督导。市督查考评办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卫生计生部门和各专业卫生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做到统筹兼顾,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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