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94/2018-000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林工〔2018〕2号 | 成文日期:2018-06-05 | 发布日期:2018-06-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站、所(场):
为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之规定,经局工会筹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市总工会批准,拟定于2018年6月中旬召开林业局工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为保证大会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构成、推选比例和原则
(一)代表构成
1. 新推选代表:从局现有在职职工中推选产生的37名代表。
2. 特邀人员:离退休老干部。
(二)推选比例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代表人数按照工会会员总数4:1的比例进行推选,余数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三)推选原则
1.各部门在推选代表时,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部门推选的代表,女职工应占有一定比例。
二、代表资格
凡我局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均享有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代表条件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集体观念强,能时刻以大局为重。
(三)能认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林业专业技能及工会业务知识,有一定的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
(四)能密切联系群众,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能耐心倾听职工群众的心声、意见和建议,代表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
四、推选方法
所有代表均由各部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各部门推选名额参照附件)。
五、时间
各部门于2018年6月6日前将所推选的代表名单和选举情况上报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新密市林业局各部门工会会员代表名额分配表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徐文娟,联系电话:698223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