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30244/2018-0005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业务信息/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 关 键 词:城市,城市管理 | |
文 号:新密城执〔2018〕9号 | 成文日期:2018-06-14 | 发布日期:2018-06-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城执〔2018〕9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督查保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督查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4日
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督查保障方案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部2018—2019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8〕6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市区各类工地建筑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源治理,坚决遏制扬尘污染。为打赢2018—2019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保障
成立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督查保障工作小组,主管领导李松伟任组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孙保军为联络人,具体工作由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执法大队一中队执法车辆为保障车辆。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管理工地源头。建立监管责任分包台账,施工工地100%落实渣土清运监管实名盯守制,全部使用经过核准的渣土清运企业。全面推行排放核准制度,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台账。
(二)规范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管理
1.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辆。以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通过“退一进二”等激励政策,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硬顶密闭的新型环保车辆,使我市建筑垃圾清运能力基本适应市场需求。2018年底,新型清洁能源环保车辆达到80%以上。2019年底,市区渣土车全部更新为新型清洁能源环保车辆。
2.加强政策引导。对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因工程建设需要,在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主要道路和保障大型活动的前提下,准许白天清运建筑垃圾。在进入“封土行动”期间、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期间,新型环保渣土车可以上路行驶清运渣土。通过政策引导激励建筑渣土清运公司加快淘汰老旧车辆。
3.提升科技管理水平。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并接入大数据监控平台,清运公司对所属车辆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载终端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推进施工工地、消纳场视频监控信号与大数据监控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运用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轨迹回放等技术手段,实现全天候、全过程监管。
4.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控。进一步充实渣土车执法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增加执法人员和车辆,采取“固定检查、重点盯守、机动巡查”三结合方式,严厉查处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渣土车管理
1.深入开展渣土车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查处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严格处罚。
2.完善清运公司例会制度。每月召开清运公司负责人例会,通报各公司每月渣土施工情况和违规运输行为,强调安全运输的重要性。督促各清运公司每月对渣土车辆的司机进行安全培训。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督导考核体系,完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考核惩戒制度,形成行业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渣土车综合治理工作不仅是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更是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民生工程。务必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科学规范工作机制。
(二)强化组织、人员和资金保障。加强领导,科学配备执法人员和车辆,实行专项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三)健全惩处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和管理能力,对渣土清运企业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采取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